• 索 引 号: sm08119-0300-2019-00003
  • 备注/文号: 泰人社〔2019〕14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1-3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中共泰宁县委组织部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培训办班计划申报登记工作的通知
泰人社〔2019〕14号
来源: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19-01-30 16:47

县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质量,加强培训办班计划管理,根据《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和《福建省规范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培训办班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培训办班计划申报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登记内容 

  各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或省、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于2019年度举办的面向本单位、本系统和管理相对人的培训办班计划。 

  二、申报登记办法 

  各单位应认真填写《泰宁县机关事业单位2019年培训办班计划登记表》(附件1),2018年已批准实施培训办班计划的单位,应同时报送《泰宁县机关事业单位2018年培训办班执行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2019年2月28日前报送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将对所报表格统一汇总后,提交县委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审核公布。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本单位培训办班计划的报送、登记工作。对缺少办班依据、办班必要性不足、办班内容重复、不当设置收费的班次要进行调整、合并或压缩。培训费用应当严格控制在开支范围和标准内。严禁组织以营利为目的的、高收费乱收费培训项目。培训项目应当选择有组织人事部门认可资质的培训机构来承担。 

  (二)凡未经审核登记的培训班,单位和个人可以拒绝参加,有关单位不予报销培训费用。对出现严重违规违纪的问题,将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 

  联系方式及联系电话: 

  县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科:7832817; 

  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7832561,电子邮箱:tnwhite@163.com 

    

  附件:1.泰宁县机关事业单位2019年培训办班计划登记表 

       2.泰宁县机关事业单位2018年培训办班执行情况统计表 

     

   

  中共泰宁县委组织部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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