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119-0300-2019-00002
- 备注/文号: 泰人社〔2019〕7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1-29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根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岗位考核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明人社〔2018〕470号),现将2018年全县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考核合格名单及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县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的合格人员合计2人(合格人员名单附后)。其中中级工1人,高级工1人。资格认定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二、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取得等级证书后,经用人单位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兑现工资。其他的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取得等级证书后,按《福建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有关工勤人员岗位设置管理规定执行。签订聘用(派遣)合同的人员取得等级证书后,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或协议兑现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所有拟聘任人员须按《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118号)的要求,完成岗位继续教育学习。
四、凡合格人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相应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岗位证书》(简称等级证书),可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领取。
附件: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考核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合格人员名单
中级工(1人):刘晓明 保 育 员 泰宁县实验幼儿园
高级工(1人):李 黎 行政事务人员 泰宁县物价局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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