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19-0300-2019-00002
  • 备注/文号: 泰人社〔2019〕7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1-29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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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岗位考核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泰人社〔2019〕7号
来源: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19-01-30 14:49

  根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岗位考核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明人社〔2018〕470号),现将2018年全县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考核合格名单及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县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的合格人员合计2人(合格人员名单附后)。其中中级工1人,高级工1人。资格认定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二、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取得等级证书后,经用人单位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兑现工资。其他的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取得等级证书后,按《福建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有关工勤人员岗位设置管理规定执行。签订聘用(派遣)合同的人员取得等级证书后,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或协议兑现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所有拟聘任人员须按《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118号)的要求,完成岗位继续教育学习。 

  四、凡合格人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相应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岗位证书》(简称等级证书),可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领取。 

    

  附件: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考核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合格人员名单

  中级工(1人):刘晓明   保 育 员      泰宁县实验幼儿园 

  高级工(1人):李  黎   行政事务人员   泰宁县物价局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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