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04-0300-2018-00069
- 备注/文号: 泰教〔2018〕178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12-29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县直各校(园、活动中心),各乡镇初级中学、中心小学,各民办幼儿园:
为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寒假和2019年春节期间的各项工作,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寒假及下学期开学时间
全县小学、幼儿园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定于2019年1月21日学期结束,2月19日(正月十五,星期二)寒假结束。初中七、八年级定于2019年1月23日学期结束,九年级定于1月26日学期结束,2月19日(正月十五,星期二)寒假结束。泰宁一中定于2019年1月28日学期结束, 2月19日(正月十五,星期二)寒假结束。县进修学校、金湖旅专、校外活动中心参照执行。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县进修学校,金湖旅专,校外活动中心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定于2019年2月20日(正月十六,星期三)开学,正式上课。
二、期末检测安排
1.小学
试卷由县统一命制,卷面满分 100 分。质量检测时间见下表:
日期 |
时间 |
考试科目 |
1月8日 上午 (星期二) |
9:00—9:40 |
一至六年级道法、品德 |
10:00—10:40 |
一至六年级科学 |
|
1月15日上午 (星期二) |
8:20—9:20 |
一、二年级语文 |
8:20—9:40 |
三年级语文 |
|
8:20—10:10 |
四、五、六年级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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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11:10 |
三、四、五、六年级英语 |
|
1月15日 下午 (星期二) |
2:30—3:30 |
一、二年级数学 |
2:30—3:40 |
三、四、五、六年级数学 |
2.中学
七、八年级试卷由五县统一命制,为县级质量检测;九年级各科和八年级生物、地理试卷由市里统一命制,为市质量检测。质量检测时间见下表:
日 期 |
上 午 |
下 午 |
1月14日 (星期一) |
语文(8:30—10:30) |
数学(15:00—17:00) |
1月15日 (星期二) |
物理(8:30—10:00) 七年级地理 (8:30—9:30) |
七年级英语(15:00-16:30) 八、九年级英语 (15:00—17:00) |
化学(10:45—11:45) 七年级生物 (10:45—1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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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 (星期三) |
历史 (8:30—9:30) 道法(10:15—11:45) |
(八年级) 地理(15:00—16:00) 生物(16:45—17:45) |
3.领卷、阅卷工作
小学道德与法治(品德)、科学学科试卷于1月7日(星期一)上午,语文、数学学科试卷于1月14日(星期一)下午,到县进修学校试卷收发室领取。阅卷工作由进修学校另行通知。
初中各学科试卷于1月13日(星期日)下午到县教师进修学校试卷收发室领取。评卷工作于1月17日、18日进行,具体事项由进修学校另行通知。
三、期末及寒假工作
(一)认真组织复习考试。各校要严格规范期末质量检测工作,认真组织好学生期末复习,加强对学生质量检测的心理辅导和考风考纪教育;要按照我局相关股室及进修学校制定的考试规程要求和命卷、检测、评卷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好检测、评卷、质量分析工作,并及时将质量分析情况分别报县进修学校中、小研室。
(二)严格抓好廉洁自律。各校要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入反对“四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教育引导干部、教师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校领导班子要切实全面负起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做到廉洁自律。各校要采取有效措施,严禁教师参与非法融资、非法传销和迷信、带彩打牌等违法活动,严禁酒后驾车,坚决杜绝在职教师参与组织校外培训和兼职等违规现象的发生,确保教师过个安乐祥和的节假日。
(三)扎实维护学校安全。各校要高度重视寒假期间维稳工作,持续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治安问题整治、社会力量群防、扫黑除恶等安全行动,严格自查自纠,主动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到位,确保矛盾纠纷不上交、不升级、不蔓延、不转移、不输出。各校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守安全红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各校要在放假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重点进行防交通事故、防火、防盗、防骗、防传销、防冰、防灾害天气、防食物中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特别要针对春节期间人车流量大、烟花爆竹燃放多等特点,教育学生不乘坐超员、超速车辆和非法营运车船,注意烟花爆竹燃放安全。要立即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必见到成效。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通过召开家长会、印发《致家长一封信》、教师家访、校讯通、手机短信等方式,提醒学生家长时刻关注孩子假期安全,落实家长安全监护责任。要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教育师生文明上网、健康上网,不参加非法组织以及带彩打牌、迷信活动等。各校要认真做好元旦春节及寒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办好教师离校财产移交手续,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值班护校制度,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学校主要负责人离开县域,必须事先报县教育局批准。
(四)切实加强学生教育。各校要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文明礼仪、文明习惯养成教育工作。结合学生的年龄特征,教育学生不随地扔果皮纸屑,不在马路上追逐嬉戏、集体并行、骑车载人,教育学生要爱护公共设施、花草树木;同时,进一步加强法纪法规教育,有效引导学生不结交社会不良人员、不拉帮结派、不打架斗殴,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切实培养中小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文明礼仪、文明习惯。各校要重视学生寒假活动的组织,敦促并配合家长使学生的寒假生活做到脑体结合、张弛有度;要适量布置学生寒假作业,但不能增加学生过重的作业负担。
(五)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各中小学校要加强教育引导,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要切实解决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问题,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各中小学校不得与培训机构联合或者委托培训机构招生,各中小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都不得“超纲”“提前”和“强化应试”教学,严禁组织中小学生进行等级考试及竞赛类活动。
泰宁县教育局
2018年12月29日
泰宁县教育局 2018年12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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