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04-0300-2018-00069
  • 备注/文号: 泰教〔2018〕178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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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寒假期间工作的通知
泰教〔2018〕178号
来源:泰宁县教育局 时间:2018-12-29 08:32

县直各校(园、活动中心),各乡镇初级中学、中心小学,各民办幼儿园:

为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寒假和2019年春节期间的各项工作,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寒假及下学期开学时间

全县小学、幼儿园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定于2019年1月21日学期结束,2月19日(正月十五,星期二)寒假结束。初中七、八年级定于2019年1月23日学期结束,九年级定于1月26日学期结束,2月19日(正月十五,星期二)寒假结束。泰宁一中定于2019年1月28日学期结束, 2月19日(正月十五,星期二)寒假结束县进修学校、金湖旅专、校外活动中心参照执行。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县进修学校,金湖旅专,校外活动中心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定于2019年2月20日(正月十六,星期三)开学,正式上课。

二、期末检测安排

1.小学

试卷由县统一命制,卷面满分 100 分。质量检测时间见下表:

日期

时间

考试科目

1月8日

上午

(星期二)

9:00—9:40

一至六年级道法、品德

10:00—10:40

一至六年级科学

115上午

(星期二)

8:20—9:20

一、二年级语文

8:20—9:40

三年级语文

8:20—10:10

四、五、六年级语文

10:20—11:10

三、四、五、六年级英语

115

下午

(星期二)

2:30—3:30

一、二年级数学

2:30—3:40

三、四、五、六年级数学

2.中学

    七、八年级试卷由五县统一命制,为县级质量检测;九年级各科和八年级生物、地理试卷由市里统一命制,为市质量检测。质量检测时间见下表:

1月14日

(星期一)

语文(8:30—10:30)

数学(15:00—17:00)

1月15日

(星期二)

物理(8:30—10:00)

七年级地理

(8:30—9:30)

 七年级英语(15:00-16:30)

八、九年级英语

(15:00—17:00)

化学(10:45—11:45)

七年级生物

(10:45—11:45)

1月16日

(星期三)

历史 (8:30—9:30)

道法(10:15—11:45)

(八年级)

地理(15:00—16:00)

生物(16:45—17:45)

3.领卷、阅卷工作

小学道德与法治(品德)、科学学科试卷于17(星期一上午,语文、数学学科试卷于114(星期一)下午,到县进修学校试卷收发室领取。阅卷工作由进修学校另行通知。

初中各学科试卷于113(星期日)下午到县教师进修学校试卷收发室领取。评卷工作于1月17日、18日进行,具体事项由进修学校另行通知。

三、期末及寒假工作

(一)认真组织复习考试。各校要严格规范期末质量检测工作,认真组织好学生期末复习,加强对学生质量检测的心理辅导和考风考纪教育;要按照我局相关股室及进修学校制定的考试规程要求和命卷、检测、评卷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好检测、评卷、质量分析工作,并及时将质量分析情况分别报县进修学校中、小研室。

(二)严格抓好廉洁自律。各校要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入反对“四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教育引导干部、教师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校领导班子要切实全面负起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做到廉洁自律。各校要采取有效措施,严禁教师参与非法融资、非法传销和迷信、带彩打牌等违法活动,严禁酒后驾车,坚决杜绝在职教师参与组织校外培训和兼职等违规现象的发生,确保教师过个安乐祥和的节假日。

(三)扎实维护学校安全。各校要高度重视寒假期间维稳工作,持续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治安问题整治、社会力量群防、扫黑除恶等安全行动,严格自查自纠,主动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到位,确保矛盾纠纷不上交、不升级、不蔓延、不转移、不输出。各校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守安全红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各校要在放假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重点进行防交通事故、防火、防盗、防骗、防传销、防冰、防灾害天气、防食物中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特别要针对春节期间人车流量大、烟花爆竹燃放多等特点,教育学生不乘坐超员、超速车辆和非法营运车船,注意烟花爆竹燃放安全。要立即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必见到成效。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通过召开家长会、印发《致家长一封信》、教师家访、校讯通、手机短信等方式,提醒学生家长时刻关注孩子假期安全,落实家长安全监护责任。要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教育师生文明上网、健康上网,不参加非法组织以及带彩打牌、迷信活动等。各校要认真做好元旦春节及寒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办好教师离校财产移交手续,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值班护校制度,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学校主要负责人离开县域,必须事先报县教育局批准。

(四)切实加强学生教育。各校要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文明礼仪、文明习惯养成教育工作。结合学生的年龄特征,教育学生不随地扔果皮纸屑,不在马路上追逐嬉戏、集体并行、骑车载人,教育学生要爱护公共设施、花草树木;同时,进一步加强法纪法规教育,有效引导学生不结交社会不良人员、不拉帮结派、不打架斗殴,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切实培养中小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文明礼仪、文明习惯。各校要重视学生寒假活动的组织,敦促并配合家长使学生的寒假生活做到脑体结合、张弛有度;要适量布置学生寒假作业,但不能增加学生过重的作业负担。

(五)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各中小学校要加强教育引导,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要切实解决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问题,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各中小学校不得与培训机构联合或者委托培训机构招生,各中小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都不得“超纲”“提前”和“强化应试”教学,严禁组织中小学生进行等级考试及竞赛类活动。

 

 

泰宁县教育局

2018年12月29日

 

 

 

泰宁县教育局                          2018年12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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