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84-0300-2018-00073
- 备注/文号: 泰大政〔2018〕92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大田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12-27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村,乡直各单位,各企业:
按照县安委会工作要求,现将《泰宁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泰安办〔2018〕5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田乡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7日
泰安办〔2018〕55号
泰宁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安办《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明安委办〔2018〕122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县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以下简称“两节”)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强化责任意识
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贯通到各个环节。要认真分析研究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因素,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严防事故发生。
二、落实企业自查
各乡(镇)各部门要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紧盯重点领域和高危行业,严厉打击岁末企业赶工期,超负荷生产行为。要督促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在“两节”期间开展一次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带队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全面自查工作,检查结果报各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各有关部门将《生产经营单位“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分别于1月9日和2月21日前上报县安办。
三、提高应急能力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制定完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工作手册和保障机制,要健全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非在岗值守人员要保证通信畅通,随时听从指令安排。安全生产、消防等应急救援队伍要强化练兵和备勤,时刻保持应急状态,确保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影响,确保社会安全稳定。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结合实际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及时更新应急物资装备,加强专兼职救援队伍建设,熟练应急处置基本要领和现场救援基本技能。
联系电话:7832254(传真),邮箱:tnajj@163.com。
附件:生产经营单位“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检查情况汇总表
泰宁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26日
附件:
生产经营单位“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检查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
行业主管部门 |
生产经营单位总数 |
自查数 |
抽查数 |
整改情况 |
有否重大隐患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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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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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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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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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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