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19-0300-2018-00039
  • 备注/文号: 泰人社〔2018〕116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11-12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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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县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共课和专业课培训的通知
泰人社〔2018〕116号
来源:泰宁县政府 时间:2018-11-12 10:50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课培训的通知》(闽人社文〔2017〕180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公共课培训的通知》(明人社〔2017〕298号)和《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网络培训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18]196号)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的规定,切实解决我县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学矛盾、基层生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渠道缺乏、完成继续教育学时任务困难等问题,推动继续教育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满足我县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习培训的需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中开展公共课和专业课网络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训对象

  公共课参训对象为全县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专业课参训对象为全县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鼓励民营单位和从事自由职业的有关人员参加培训学习。

  二、培训内容

  公共课课程: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保护。安排30学时。参考教材:《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保护读本》(中国人事出版社,2015年3月第1版)

  专业课课程:培训科目包括文化艺术类、教育类、医疗卫生类、经济管理类、土地土建类、工程类、交通运输类、电子通讯(含计算机)类、电气自动化类、环境保护类、农业类、林业类、水利类、机械类等14个系列的专业科目。具体专业科目详见培训平台“专业课课程目录”。

  三、报名方式及培训平台

  (一)各单位应于2018年11月15日-11月20日组织好所属参训对象网络培训的报名工作,并将培训人员名单纸质版及电子文档(报名模板见附件)报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县政府南4楼),电子文档发送邮箱tnwhite@163.com(电子文档未发送至邮箱以致报名失败的,后果由各单位自行负责),报名结束后开始组织登录网站进行学习培训,12月底前完成网络学习培训工作。同时,各有关主管单位要负责组织好所属国有控股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有关人员参加学习培训工作。

  (二)本次网络培训平台为福建广播电视大学三明分校—三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

  特别注意事项:今年若已参加市级以上其他类型的专业课培训,本次专业课网络培训学习报名可以相应减少学时数申报。各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专业课学习课程和学时数,但必须确保2018年度继续教育学时数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共课30学时,专业课60学时)。

  四、操作流程

  学员登录“三明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分别点击首页右方“公共课培训专区”和左方“专业课培训专区”,选择所属区域点击进入登录页面,输入用户名及密码(用户名:年份+身份证号码,如身份证号为 3504291990********,用户名则为20173504291990********,初始密码:000000)。在“个人信息”—“学习考试成绩”中,点击相应的课程进行学习。学完规定的课程后,在“我的学分记录”中查询所获得的学时。福建广播电视大学三明分校出具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五、培训考试及登记

  公共课学习完成规定课时后,要组织相应的网络考试工作,凡考试合格的,公共课按30学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专业课无需参加考试,但专业课学习课时不得少于60学时,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验证盖章。专技人员的参训情况将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同时,各单位的培训工作完成情况将作为2018年度个人年度考核结果验收的必备条件之一,未按时完成培训任务的单位(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不予验收。

  六、收费标准

  (一)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08〕372号),培训费确定为2.5元/学时。

  (二)本次培训必须缴费后方可登入平台进行学习。培训费由单位统一收齐后汇至我局账户,并由我局统一开具发票。

  开户名称:福建省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户银行:三明工行泰宁支行                                                                                       

  银行账号:1404********1852    

  七、其他事项

   (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此轮公共课和专业课网络培训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落实。要增强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加强网络培训管理,杜绝替学代学现象,确保培训取得实效。县人社局将适时开展网络培训专项抽查,通报学习情况,若发现替学代学的,将及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查处,并取消其学习成绩。

  (二)各单位要在网络培训的基础上,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培训开展自学,学深学透课程内容,增强学习效果,提高自身素质与能力。

  (三)各单位在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工作中有何技术问题与建议,请及时与三明市广播电视大学培训处联系,联系电话:0598—8220902。联系人:卢老师。

  附件: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共课培训报名模板

  2、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网络培训报名模板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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