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185-0300-2018-00040
- 备注/文号: 泰下政〔2018〕65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下渠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10-18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你办《泰宁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第三季度督查情况的通报》(泰河长综〔2018〕35号)已收悉,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对照相关问题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进行汇报:
一、督查中发现的问题
1.河长办配备多名工作人员均不是河长办专职人员。
2.河长公示牌存在倾斜、变色、老化、破损等现象。
3.河道专管员使用河长制巡查APP巡河签到率不足。
4.信息报送量偏少。
二、整改措施及结果
根据上级河长办的工作督查通报,我乡高度重视,通过对人员调整、培训、检查等措施及时修正我乡河长制工作存在的问题。
1.根据上级河长办要求,我乡及时调整,重点优化河长办人员配置,强化履职能力,抓责任落实,做到专职专岗。
2.我乡对存在问题的渠里、大湖村河长制公示牌已完成维护,并检查其他公示牌,要求专管员之后对问题公示牌进行及时报告、及时维护。
3.每日对平台进行监督,对巡河签到率不足的专管员进行电话、微信通知,一定要求专管员做到按日签到、巡查。若发现无视我乡河长办规或拒绝对问题整改的专管员,我乡将启动清退程序。
4.对我乡信息报道不足问题,我乡强化赏罚机制,以信息赏金来鼓励大家对河长制工作信息报道,对信息量少或无作为的人员进行信息费用扣除惩罚,誓将我乡信息报送量提高。
下渠乡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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