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82-0300-2018-00055
  • 备注/文号: 上政〔2018〕113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上青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10-3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上青乡人民政府关于泰宁县2018年上青乡崇际村、江边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扶贫项目变更的批复
上政〔2018〕113号
来源: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18-10-31 09:53

崇际村、江边村民委员会:

  你两村上报的《泰宁县2018年上青乡崇际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扶贫项目变更的请示》、《泰宁县2018年上青乡江边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扶贫项目变更的请示》收悉,依据《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文〔2018〕16号)文件精神,经组织有关现场察看,征求设计、监理单位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在项目规划设计任务不变、功能不减、工程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调整变更部分工程,优化工程设计和布局。

  二、同意项目的招标结余资金可用于项目不可预见费用,追加项目工程,优化工程设计调整,继续用于项目所在贫困村小型生产性公益性设施建设。

  三、工程规划设计调整变更工程具体内容见附件。项目业主要按调整变更后的工程建设内容,抓紧组织设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四、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施工合同约定本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扶贫项目是造价控制性工程,既要完成工程建设和资金建设任务,县乡两级又无法增加投资,因此要求业主与施工单位把握好工程建设总量。工程竣工造价审计后,审计价格超过上级批复的400万元投资额,超出部分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附件:1.泰宁县2018年上青乡崇际村、江边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扶贫项目崇际段变更规划设计部分工程变更内容

  2.泰宁县2018年上青乡崇际村、江边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扶贫项目江边段变更规划设计部分工程变更内容

  上青乡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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