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88-0300-2018-00036
  • 备注/文号: 泰大龙政〔2018〕70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大龙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10-1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大龙乡人民政府关于县河长办第三季度河长制工作通报情况的整改报告
泰大龙政〔2018〕70号
来源: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18-10-19 16:45
县河长办:

  针对泰宁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第三季度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通报的问题,我乡高度重视,立行立改,狠抓落实,整改情况如下:

  1.针对抽查中发现的河长公示牌中河(段)长、河道专管员信息未能及时更新问题,我乡立即对辖区内所有公示牌进行筛查,对存在问题的让广告公司重新制作公示牌,及时更新河(段)长、河道专管员信息。

  2.存在部分生活垃圾与河道漂浮物未及时清理问题,我乡河长办立即通知及督促各河段河道专管员垃圾清理干净,并及时督促河道专管员加强巡查。同时,入户发放宣传单,增强群众环保意识。

  3.针对巡河APP软件使用不规范问题,我乡积极组织河道专管员进行巡河APP使用培训,力促每位河道专管员都能熟练使用巡河APP,提高签到率。

  4.关于信息报送问题,我乡将继续挖掘河(段)长、河道专管员管河、护河先进事迹,加强宣传报道。

  此次抽查对我乡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起到积极推动作用,我乡将以此次抽查发现的问题作为下阶段工作重点,细化任务、狠抓落实、全面整改,建立河长制工作长效管护机制。

                                 大龙乡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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