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80-0300-2018-00054
- 备注/文号: 泰杉政〔2018〕56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杉城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7-11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村委会:
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杉城镇脱贫攻坚村级交叉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1、杉城镇脱贫攻坚村级交叉检查实施方案
2、各村入户交叉检查情况表
杉城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1日
附1
杉城镇脱贫攻坚村级交叉检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以推进2018年扶贫开发工作作风建设为目标,决定开展一次村级脱贫攻坚交叉检查,抓好我镇扶贫工作问题整改,确保我县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顺利退出,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检查时间
7月12日——7月16日,具体时间以包村领导安排。(16日下午下班前上交入户交叉检查情况表)
二、检查内容
(一)村主干对扶贫政策熟悉情况;
(二)贫困户扶贫政策知晓情况:
1、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2、小额信贷政策;
3、医疗叠加保险政策;
4、教育扶贫政策等。
(三)帮扶工作满意度情况:
1、是否知晓帮扶责任人姓名、单位等信息;
2、帮扶责任人入户次数是否达到每季度至少入户一次标准;
3、对帮扶工作是否满意。
(四)《扶贫手册》填写发放情况:
1、手册是否发放到户;
2、手册基础信息与贫困户回答是否一致;
3、手册帮扶措施是否规范填写:
(1)贫困户人员动态增减是否在手册体现(如,20XX年X月去世);
(2)主要致贫原因是否单选,主次要致贫原因是否重复;
(3)住房面积是否不实;
(4)家庭成员信息是否规范,特别是证件号码是否规范(残疾人需填写20位残疾证号),劳动能力是否填写清楚(18周岁以下及60周岁以上为无劳力,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且在18-60周岁内的为丧失劳动力,轻度残疾等其他类为普通劳动力);
(5)2017年帮扶措施是否标清楚年限,各项帮扶措施是否填在对应类别,特别是D类产业发展是否填写了扶持资金总额,贫困户与帮扶责任人是否按季度签字确认,户主总签名和帮扶人总签名是否漏填;
(6)扶贫手册中对贫困户的各项收入是否填写齐全,体现的收入是否明显超过人均纯收入3750元/年。
(五)产业帮扶资金使用情况:
(1)产业帮扶资金是否到户;
(2)资金是否落实产业项目;
(3)产业帮扶效益是否明显;
(六)六类边缘户情况:
对未纳入建档立卡的低保户、危房户、重病户、残疾人户、独居老人户、无劳动力户等六类群体,排查资料是否详实,村主干是否掌握了解。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主要采取跨片区村级交叉检查方式,通过入户走访、电话抽查等形式进行,每个检查组由包村领导带队,成员由2名包村干部组成,每村入户不低于10户贫困户(低于10户的村全部入户),并认真填写调查情况表。
四、具体安排
江青星:南会村、丰岩村;
廖生球:民主村、水南村;
何利华:红光村、红卫村;
吴本应:胜一村、大坪村;
李业福:调 村、邱洪村;
廖立明:梅桥村、洋川村;
江 明:八里桥村、东石村;
江中碧:王石村、际溪村;
邹为坤:吕家坊村;
范富春:帐干村;
高德和:同兴社;
周雪平:南溪村;
杨 平:胜二村;
卢树仁:长兴村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此次交叉检查是全面落实我县脱贫攻坚各项任务的重要举措,各村要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协助检查组共同完成本次交叉检查的工作任务。
(二)严格检查。各检查组要做好入户调查,认真开展询问,检查结束后形成详细的检查记录和问题清单,于7月16日前书面报送至党政办、扶贫办,并要求迎检村迅速抓好整改。
(三)落实责任。督查结束后,镇主要领导将进一步开展随机抽查。在即将到来的县委督察组和省对我县贫困县退出工作督查中若出现交叉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情况,将进行责任追究。
杉城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1日
附2
村入户交叉检查情况表
项目 |
检查具体情况 |
村主干对扶贫 政策熟悉情况 |
|
贫困户扶贫 政策知晓情况 |
|
帮扶工作 满意度情况 |
|
《扶贫手册》 填写发放情况 |
|
产业帮扶 资金使用情况 |
|
六类边缘户情况 |
|
检查组长: 组员: 年 月 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