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16-0300-2018-00100
- 备注/文号: 泰卫函〔2018〕41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卫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8-17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转发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二次供水专项整顿的通知
泰卫函〔2018〕41号
来源: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18-09-07 09:06
县总医院、县卫生监督所、县疾控中心:
现将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二次公示表专项整顿的通知》(闽卫监督函〔2018〕22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泰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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