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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30日
各乡(镇)卫生院,杉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落实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及时掌握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并解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按照国家、省、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有关文件要求,根据《泰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泰卫〔2017〕47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二、考核方式
查阅资料和现场考核。查阅资料包括组织管理、工作方案、对村级检查督导等;在查阅资料的基础上,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现场考核。每乡镇随机抽取30%的村卫生所进行实地查看。
三、时间和人员安排
1.时 间:2018年1月11日—2018年1月18日,具体时间如下:
考核日期
第一组
第二组
1月11日(周四)
大龙乡中心卫生院
大龙乡中心卫生院龙安分院
1月12日(周五)
朱口中心卫生院龙湖分院
下渠乡卫生院
1月15日(周一)
朱口中心卫生院
梅口乡卫生院
1月16日(周二)
新桥乡卫生院
大田乡卫生院
1月17日(周三)
上青乡卫生院
开善乡卫生院
1月18日(周四)
杉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人员安排
考评分两组同时进行。
组 长:叶盛平
成 员:邓金仁、财政局1人、县总医院2人、县疾控中心3人、县卫生监督所1人、县妇幼保健院2人、市医管中心泰宁管理部2人。
车 辆:平台用车
第二组:
组 长:邱在庆
成 员:杨 春、财政局1人、县总医院2人、县疾控中心3人、县卫生监督所1人、县妇幼保健院2人,市医管中心泰宁管理部1人。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考核结果将排名并通报全县,并作为2017年评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先进单位和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下拨的依据。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须将本辖区项目完成情况按考核要求全面梳理和小结,整理被查资料,积极配合做好本次绩效考核,工作总结交考核组带回。
2.各单位应在1月19日前完成对辖区村卫生所的自查考核,并进行汇总,于1月20日前报县卫计局基妇股。
3.考核期间各单位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营造良好的考核环境。
泰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泰 宁 县 财政局
(此文件公开) 201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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