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政通APP
2023年3月30日
县总医院、县中医院:
根据三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应发2018年福建省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的通知》(明卫[2018]61号)要求,我县2家哨点医院开展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报告,现将1-4月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1月1日-4月30日县总医院报告病例信息40例,完成率100%,县中医院报告病例信息37例,完成率92.5%,县总医院和县中医院2018年4月1日-4月30日报告病例信息分别为10例和4例。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监测工作总体情况不平衡
县总医院完成了监测任务,县中医院没有完成监测任务。每月上报食源性病例数不均衡,按要求每家哨点医院每月平均至少完成10例,实际出现了每月的报告病例数相差太大。
(二)病例报告信息部分错误
部分病例上报超过报告时限,病例信息填写不完整,暴露食品信息食品分类不够准确。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各哨点医院要充分认识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和完善医疗的协调配合机制,确保食源性监测工作的顺利完成,要根据任务安排,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科室和专报人员,按月完成监测任务数,切实做好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
附件:2018年1-4月泰宁县食源性监测病例信息报告情况汇总表
泰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5月29日
2018年1月1日-4月30日泰宁县食源性监测
病例信息报告情况汇总表
月
份
县 医 院
中 医 院
应上报病例信息数
实际上报病例数
完成率
(%)
一月
10
11
110
二月
100
8
80
三月
9
90
14
140
四月
4
40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