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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30日
县、乡(镇)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弘扬南丁格尔无私奉献的精神,树立热爱护理工作、刻苦钻研技术、热情服务病人的先进典型,激励广大护理工作者爱岗敬业、奉献社会的工作热情,为患者提供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根据《中共泰宁县委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工作考评的意见》(泰委〔2017〕17号)的精神,在“5.12”护士节期间开展2017年度卫生计生系统优秀护士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县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护士执业注册的在编在岗的一线护理人员。(各单位优秀护士评选推荐名额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1.本单位在册在岗具备护士资格,且连续从事临床护理服务工作两年以上的护理人员(含实行人事代理的聘用制护士);
2.热爱护理工作,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现象;
3.坚持“以病人为中心”,视病人如亲人,关心体贴病人,在文明优质服务方面起模范表率作用,得到同行和病人的普遍好评;
4.熟练掌握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知识,护理操作技术熟练,业务水平较高,成绩显著;
5、近2年未发生差错事故及投诉。
三、评选方式
县优秀护士采取自下而上的评选办法,按照评选条件,充分发扬民主,实事求是,严格把关,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各单位推荐材料(见附件2)应于5月7日前报县卫生计生局办公室,逾期视为无推荐。
附件:1.2017年度泰宁县优秀护士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17年度泰宁县优秀护士推荐呈报表
泰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4月2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1
2017年度泰宁县优秀护士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 位
名额
单位
泰宁县总医院
15
泰宁县中医院
6
妇幼保健院
1
杉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朱口中心卫生院
龙湖卫生院
上青卫生院
新桥卫生院
大田卫生院
下渠卫生院
梅口卫生院
开善卫生院
大龙卫生院
龙安卫生院
合 计
33
附件2
2017年度优秀护士推荐表
姓 名
学 历
毕业时间
政治面貌
职称(务)
护士注册 号码
岗 位
主要事迹(可增加附页)
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卫生计生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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