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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30日
福建泰宁旅游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泰宁县金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福建泰宁旅游有限公司:
根据《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宁县县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泰政文〔2015〕70号)、《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宁县县管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泰政文〔2015〕116号)、《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6年度泰宁县县管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目标值的通知》(泰政文〔2016〕109号)文件,经县委组织部、财政局(含国资办)、审计局、人社局、安监局、旅游管委会、住建局单位人员组成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小组,对福建泰宁旅游有限公司、福建泰宁旅游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含福建金泰旅游实业发展游有限公司、福建泰宁古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泰宁县金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含福建丹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及绩效薪酬兑现标准通知如下:
经综合评定,福建泰宁旅游有限公司2016年经营业绩考核分值合计107.05分(其中财务指标考核分值64.05分、非财务指标考核分值43分),考核结果为A级, 绩效薪酬兑现标准按绩效薪酬倍数0.57发放;福建泰宁旅游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含福建金泰旅游实业发展游有限公司、福建泰宁古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2016年经营业绩考核分值合计92.09分(其中财务指标考核分值52.09分、非财务指标考核分值40分),考核结果为B级,绩效薪酬兑现标准按绩效薪酬倍数0.37发放;泰宁县金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含福建丹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经营业绩考核分值108.63分(其中财务考核分值68.63分、非财务指标考核分值40分),考核结果为A级, 绩效薪酬兑现标准按绩效薪酬倍数0.59发放。请上述公司严格按照《泰宁县县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泰政文〔2015〕70号)规定执行。
泰宁县财政局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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