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有关单位:
《杉城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杉城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善全镇村庄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水平,进一步落实各村水环境与镇村环境卫生治理责任,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美丽和谐杉城,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全镇河道、各行政村。
二、指导思想
以加强村级环境卫生整治为切入点,以“河长制”工作落实为抓手,通过建立健全“镇村联动、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着力实现镇村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不断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三、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进一步明确各行政村、各站所职责,建立稳定长效的环境卫生保洁机制,落实各项河道管理措施,河道水质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全面推行动态保洁,彻底清理卫生死角,大力整治“脏、乱、差”现象,确保全镇环境整洁卫生,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公共卫生意识,把杉城逐步建设成为设施齐全、村容整洁、环境优美、镇风文明、“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美好家园,树立美丽杉城、文明杉城的良好形象。
四、工作机构
实行按河道属地与各村辖区相结合的多级责任制。由镇长担任总负责人,各村的挂村领导作为一级责任人,各村委会作为责任单位,村主任作为二级责任人。
五、工作职责
(一)各级责任人职责
1.总负责人。是负责河道、镇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为:牵头组织实施综合整治,协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督导下级责任人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协调处理环境综合整治重大问题;对不合格、整改不力的下级责任人进行约谈。
2.一级责任人。是责任辖区综合治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协助总负责人开展日常检查、考核等工作,做好对二级责任人的监督指导。承担河道、镇村环境卫生治理的牵头、协调和管理等职责,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河道、镇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提出管理新思路、新方法,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制定辖区内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
3.二级责任人。是责任辖区的具体负责人,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协调执法部门对环境污染进行调查处理;
(2)河道的日常疏浚,河岸、水面的清障、保洁工作,开展日常巡查;
(3)辖区范围内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行为处理;
(4)河道采砂管理及长效保洁管理制度的建立;
(5)服从镇里统一安排和调度,配合做好突击性保洁工作;
(6)确保河道整治无事故,安全设施齐全;
(7)收集管理资料,建立相应保洁台账,及时上报信息;
(8)做好突发事件处理,并及时汇报;
(9)做好环境卫生保洁宣传工作,引导大家自觉保持家园环境清洁。
六、实施内容
镇政府各主要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密切配合,落实专人,建立相应机制,负责做好职能范围内工作的指导、督促。
(一)“河长制”
1.河道保洁长效机制。扎实开展河道整治工程,严格落实水域环境卫生责任,加强日常河面(河岸)保洁、河道清障清淤和河道绿化管理。
2.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制度,实现养殖规模化、标准化,污染处理规范化、生态化。积极推广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
3.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机制。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改善农村生活环境,优化农村人居环境。
4.工业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严格实施镇域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严格环境执法监管,掌握水质动态变化情况,加强沿河企业偷排及超标排放的监控和处罚。
5.非法建筑取缔机制。加强对公共区域乱设广告牌、乱涂写、乱搭建、乱堆放、乱倾倒等行为整治。
6.媒体宣传引导机制。加大宣传力度,着力提高公众的生态环保意识和生态道德水平,倡导良好的卫生习惯,及时曝光落后区域、违法环境行为以及卫生保洁方面的不良习俗。
(二)镇村环境卫生
1.加强队伍建设
各行政村、各自然村(村民小组)都要建立一支环境卫生日常保洁队伍,确保延伸至各自然村,消灭管理盲区。加强保洁人员队伍日常管理,与保洁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报酬落实到位。
2. 健全工作机制
各村要建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环境卫生管理分片包干制度,村主干挂片负责;村党支部、村委会每半月对各自然村(村民小组)开展一次督促检查。
3.完善环卫设施建设
各村要合理调整环卫基础设施的布局,根据需要合理增添垃圾收集池、垃圾桶、垃圾清运车、道路清扫保洁工具等环卫设施;对已建的不规范的垃圾池(桶),根据需要进行合理改造(更换)。
4.卫生面貌
(1)各自然村主、次干道、进户路路面畅通整洁卫生,无垃圾乱扔、无污水乱倒、无杂物乱堆。
(2)无建筑材料占道现象,建筑垃圾往指定场地倾倒,措施落实良好。
(3)排水设施齐全,并保持畅通,河渠、水沟内无垃圾乱倒、无污水直排。
(4)垃圾池(桶)、垃圾中转站内垃圾及时清运处理,确保无垃圾外溢、长期未清理现象。
(5)绿化设施维护良好,花池内干净整洁。绿化苗木及行道树管护到位,无毁绿及占地种菜现象。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行政村要切实负起责任,对本辖区的河道、生产生活区全程踏勘,摸清辖区内各河道河段、自然村的环境卫生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按期推进实施。同时,要加强与各级责任人之间的沟通、支持和配合,并积极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衔接,切实把工作任务落到实处。镇有关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加大力度,规范管理。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明实情、出实招,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增强实效,在“查、处、究”上狠下功夫,巩固环境整治成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平台,深入宣传实施综合整治的重大意义。要向社会公开曝光一些偷排、漏排污水和不配合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等现象,报道保护环境、维护河道生态环境的先进事迹和个人,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并参与支持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增强群众保护环境的意识,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环境整治、建设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责任人负辖区主要责任,层层实行目标责任制,逐级抓好落实。镇各主要职能部门要联合制订综合整治考核细则,纳入清洁家园工作考核。镇主要领导每季度将不定期、不定时对河道、村庄环境卫生进行抽查,并公布检查结果,二级责任人要根据督查通报情况落实整改措施,同时检查结果将纳入村主要干部考核。各一级责任人对所联村河道、村庄环境卫生负总责,二级责任人对所在村河道、村庄环境负责。
杉城镇“河长制”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责任人名单
责任 单位 |
所属 流域 |
所整治区域及流域 |
一级责任人 |
二级责任人 |
胜二村 |
杉溪 |
村境内区域 |
|
戴 儿 |
水南村 |
村境内区域 |
|
黄水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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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会村 |
村境内区域 |
|
余冬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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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村村 |
北溪 |
村境内区域及北溪流域境内段 |
杨 平 |
邹远明 |
洋川村 |
村境内区域及北溪流域境内段 |
范富春 |
肖志平 |
|
邱洪村 |
村境内区域及北溪流域境内段 |
杨 平 |
邱模荣 |
|
同兴社 |
村境内区域及北溪流域境内段 |
范富春 |
江上忠 |
|
梅桥村 |
村境内区域及北溪流域境内段 |
江 辉 |
李家辉 |
|
红光村 |
村境内区域及北溪流域境内段 |
|
邹业文 |
|
长兴村 |
上青溪 |
村境内区域及上青溪流域境内段 |
廖生求 |
冯胜荣 |
东石村 |
黄溪
|
村境内区域及黄溪流域境内段 |
吴本应 |
江远花 |
八里桥 |
村境内区域及黄溪流域境内段 |
|
卢恩勤 |
|
胜一村 |
村境内区域及黄溪流域境内段 |
|
游新生 |
|
丰岩村 |
城步溪 |
村境内区域及城步溪流域境内段 |
江 明 |
杨炳生 |
红卫村 |
村境内区域及城步溪流域境内段 |
江青星 |
谢周生 |
|
大坪村 |
瑞溪 |
村境内区域及瑞溪流域境内段村 |
李业福 |
范接辉 |
南溪村 |
村境内区域及瑞溪流域境内段 |
李业福 |
谢辉平 |
|
际溪村 |
村境内区域及瑞溪流域境内段 |
江 明 |
刘秀红 |
|
际溪 |
村境内区域及际溪流域境内段 |
|||
民主村 |
|
村境内区域 |
|
陈宗林 |
王石村 |
|
村境内区域 |
吴本应 |
龚衍德 |
帐干村 |
|
村境内区域 |
李业福 |
上官振芳 |
吕家坊 |
|
村境内区域 |
卢树仁 |
梁序挺 |
普洞组 |
|
村境内区域 |
卢树仁 |
林贵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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