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12-1300-2016-00023
  • 备注/文号: 泰建〔2016〕53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6-04-25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关于泰宁县尚城福邸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批复
泰建〔2016〕53号
来源: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16-07-04 10:41

泰建〔2016〕53号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

泰宁县尚城福邸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批复

泰宁县永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已收悉贵公司成立尚城福邸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报告》,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出售并交付使用的物业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首套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已满两年的” 规定,同意尚城福邸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4月25日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室 2016年4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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