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112-3000-2026-00039
- 备注/文号: 泰城交函〔2026〕55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4-14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643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泰城交函〔2026〕55号
来源:泰宁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6-04-30 17:05
办理结果:C
廖有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吊桥重修一座桥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初步测算,重建一座满足重车通行需求的大型桥梁,工程投资规模较大,涉及跨水库桥梁建设,需报请省交通运输厅审批。目前,省级层面尚未出台针对此类桥梁重建的专项政策或资金支持。同时,我县财政财力有限,仅依靠县级财政难以承担该项目的建设资金。
鉴于上述政策与资金双重制约,该项目暂不具备实施条件。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沟通,争取将该项目纳入相关规划或政策支持范围。
主要负责人署名:宁建勇
联 系 人:江弥晨
联系电话:15396207476
泰宁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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