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12-3000-2026-00024
  • 备注/文号: 泰城交函〔2026〕48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4-1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619号代表建议办理意见的函
泰城交函〔2026〕48号
来源:泰宁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6-04-20 16:37

  办理结果:B

邓明泰、吴盛香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泰宁县犬类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健全犬类登记制度,规范犬只源头管理。依托“三明养犬管理”微信小程序,为市民提供犬证办理、犬只领养、电子犬证等一站式线上服务,积极倡导居民规范办理犬证、文明养犬,全面推行犬只实名制登记与电子标识植入管理模式,实现“一犬一证一标识”。目前已规范登记办理犬证88本。

  二是强化犬只免疫与犬伤处置,筑牢疫病防控防线。一方面,我局将积极联合农业农村等部门,组织开展犬只疫苗接种工作,引导养犬市民按时为犬只接种疫苗,推动实现应免尽免,有效降低疫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另一方面,卫健部门将加强犬伤门诊建设。推行24小时应诊制度,确保群众在发生暴露后及时获得专业救治,同时,严格对照国家规范,落实伤口冲洗、消毒、分级处置及疫苗接种的标准操作流程,配齐配强冷链设施与急救药品,并定期组织开展医务人员专业培训,确保持证上岗、规范操作。

  三是加大执法整治力度,规范文明养犬行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抽调精干力量成立流浪犬专项整治组,建立群众举报快速响应机制,配备捕捉网等专业设备,常态化开展流浪犬、无主犬捕捉与收容工作,日常巡查中加大对遛犬不牵绳、不清理粪便等行为进行劝导整治,截至目前已抓捕收容犬只91只,处罚遛犬不栓绳不文明养犬行为10起,有效推动文明养犬习惯养成。

  四是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培育文明养犬风尚。线上线下融合宣传,线下积极开展“文明有象 养宠有礼”主题宣传活动,线上依托天地泰宁、微泰宁等宣传渠道,广泛宣传养犬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持续提升市民文明养犬意识和法治观念。同时,鼓励动物保护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文明养犬进社区宣传活动中来,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文明养犬管理的良好氛围,推动形成"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社会共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持续加强与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等部门协同联动,细化举措、压实责任,不断提升我县犬类管理工作水平,再次感谢您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主要负责人署名:宁建勇

  联 系 人:肖  迪

  联系电话:0598-7832962

  泰宁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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