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12-3000-2026-00007
  • 备注/文号: 泰城交函〔2026〕58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4-22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64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泰城交函〔2026〕58号
来源:泰宁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6-04-30 16:07

  办理结果:B

杨绵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四中沿河塑胶步道翻新改建的提案”收悉,现将我单位的承办意见反馈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公共设施建设和市民安全出行的高度关注与支持。您所反映的四中沿河塑胶步道老化破损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经实地勘查调研,现就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案背景的回应

  您指出的步道进入老化衰退期、出现弹性丧失、脱胶开裂、破损等退化问题属实。该塑胶步道建成使用已有多年,长期受日晒雨淋、人为踩踏及车辆碾压等综合因素影响,确实存在表面脱胶、裂缝较多、防滑性能下降等情况,给市民日常健身和休闲出行带来安全隐患,翻新改建确有必要。我局已于近期对四中沿河塑胶步道开展了全面排查,逐一登记破损位置、范围及程度,并将该步道翻新改建纳入城区滨水公共设施提升改造计划,作为民生事项优先推进。

  二、关于翻新改建意义的认可

  我局完全认同您提出的三大意义:一是消除安全隐患。翻新后将彻底解决脱胶、打滑、破损等问题,有效降低市民运动休闲过程中意外受伤的风险。二是恢复使用功能。通过选用高标准环保材料进行专业翻新,使步道重新具备良好的弹性、防滑性和耐用性,满足不同年龄段人群的健身需求。三是提升城市形象。四中沿河塑胶步道位于城区核心滨水休闲带,翻新后与沿河生态景观相得益彰,将有力彰显城市宜居品质。我县近年来累计投入5000余万元,以泰宁溪为主轴构建贯穿城区的水生态绿脉,该项目完成翻新后,将进一步完善城区滨水漫步空间体系。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目前,我局积极推进资金筹措工作,也在极力争取中央彩票公益基金,用于城区滨水健身步道改造提升项目,该资金争取到位也将一并推进四中沿河塑胶步道翻新改建。翻新后,我局将持续关注步道使用情况,广泛听取市民意见,不断提升城市公共设施管理水平,让广大市民共享“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滨水宜居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建设和公共设施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主要负责人署名:宁建勇

  联 系 人:肖剑锋

  联系电话:0598-7832962

  

 

泰宁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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