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112-3000-2025-00069
- 备注/文号: 泰城交〔2025〕79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10-27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泰宁县历史城区范围内房屋修缮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泰城交〔2025〕79号
来源:泰宁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5-11-03 17:0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泰宁县历史城区范围内房屋修缮技术导则(试行)》
适用于我县历史城区范围内房屋的修缮工作,为保护和延续历史风貌,保障房屋安全使用。请各相关单位加强宣传培训,严格按导则要求组织实施修缮项目,切实抓好历史城区保护与更新工作。本导则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导则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有效期二年。试行期间如有问题,请径向泰宁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反映。(联系人:黎宏凯,联系电话:18259795203)
附件:《泰宁县历史城区范围范围内房屋修缮技术导则(试行))》
泰宁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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