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112-3000-2025-00063
- 备注/文号: 泰城交〔2025〕60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8-04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上青乡人民政府:
你乡报送的《公路水运类项目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收悉。经审查,该项目施工图设计内容和深度基本符合部颁编制办法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上青乡乡道Y026上川线K1+030,该处原为石拱涵,因受暴雨影响,该涵于2025年被洪水冲毁,业主已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将该涵洞按新建桥梁方案建设。
二、原则同意设计单位中创合信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设计方案:新建桥梁桥长为10.4m,跨径1*8米,上部构造采用现浇混凝土实心板梁结构,桥面宽度0.5m(护栏)+4.5m(行车道)+0.5m(护栏)=5.5m,桥面横坡1.5%,下部构造采用现浇片石混凝土轻型桥台配扩大基础。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设计洪水频率为1/25,其余标准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三、项目施工图设计预算基本满足《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及《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3832-2018)、《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3833-2018)要求;该项目预算总额为40.5630万元,其中建安费总额为36.2688万元。建议在项目招标及实施过程中按最新实施的预算编制办法及相应定额进行调整。
四、项目建议工期为60天。
五、该座桥为重建桥梁,基础深度,承载力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进一步核验,确保各项技术指标满足设计规范要求。考虑山区防洪特点,提高一级设计洪水频率验算基础冲刷深度和桥梁横向稳定性计算,补充调查和收集水力、水文资料。做好桥头接线设计,设置必要的安保设施,确保车辆的安全通行。
六、对桥梁建设所涉及水利等相关部门职责的,应在工程建设前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七、其他
(一)参建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交通建设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法规做好项目建设期间沿线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作,不得随意弃土,加强对沿线挖方及弃土场的植被保护;同时对环保设施实行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二)请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中,督促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注意以下工作:
1.施工期间,设计单位应派员常驻现场,及时指导施工,及时修正设计,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2.施工前进一步复核设计图纸及实地情况,做好技术交底。
3.施工中须根据实际地形及排水情况,进一步完善排水设施。沿线水沟的排水方向、位置和标高等应根据实际情况复核后施工。
4.挡墙等构造物须根据实际地基承载力及水位冲刷线进行设置。
5.桥涵施工时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实施,并注意避开洪水危险,避免雨季水位过高给施工带来的困难及干扰。
请你乡根据以上批复,督促设计单位进一步优化设计,按要求尽快组织办理项目开工、质监、招投标等手续,及时开工建设。
此复。
泰宁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