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112-3000-2025-00059
- 备注/文号: 泰城交〔2025〕58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8-04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新桥乡人民政府:
你乡报送的《公路水运类项目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泰宁县新桥乡2025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相关附件收悉。经审查,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内容和深度基本符合部颁编制办法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设计单位宏骏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的设计方案,同时提出修改完善意见:1.路侧护栏最小设置长度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尽量少用极值;2.对路基宽度不足的路段,施工时根据现场提出具体可行的方案;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新增安全隐患,应按相关要求和标准一并整治实施。
二、本次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的路线为新桥乡村道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共涉及隐患路段长度6.96公里(其中:C129叶大线3.484公里、C139枫大线1.661公里、C147新张线1.815公里)。经设计单位设计,叶大线需新建波形护栏1172米、公路用凸面镜2面、村庄标志2处、急弯标志牌4处;枫大线需新建波形护栏216米;新张线需新建波形护栏802米、钢筋混凝土防撞护栏28米、公路用凸面镜3面、村庄标志2处、急弯标志牌6处。预算总造价:46.6506万元,建安费:45.334万元。其中:叶大线建安费:23.3449万元、枫大线建安费:4.1235万元、新张线建安费:17.8655万元。
三、本项目建设工期按60天计算。
四、请你乡根据本批复,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做好招投标、质量监督等相关手续,及时组织开工建设。强化设计管理、合同管理,及时组织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设计与实际不符需进行变更时,严把变更关,执行变更程序。
此复。
泰宁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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