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12-3000-2025-00054
  • 备注/文号: 泰城交〔2025〕46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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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泰宁县网约车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泰城交〔2025〕46号
来源:泰宁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5-06-10 10:31

为全面规范我县网约车运输经营市场秩序,保障网约车行业运输安全,切实维护广大乘客和正规经营者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网约车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县实际,现印发《泰宁县网约车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方案》,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泰宁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569

 

 

泰宁县网约车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方案

 

为全面规范我县网约车运输经营市场秩序,保障网约车行业运输安全,切实维护广大乘客和正规经营者合法权益,针对目前网约车行业存在的平台给不合规车辆派单等突出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为期1个月的网约车违法违规行动专项整治,重点清理不合规车辆,严厉打击网约车平台公司数据信息管理不规范、以网约车名义违规开展班线客运、网约车未取得双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加强县网约车行业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网约车合规化水平,有效净化我县网约车运输市场经营环境,维护广大乘客和正规经营者合法权益,推动网约车行业规范、健康、有序发展,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网约车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具体人员如下:

   长:潘志明  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长:李鸿华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长

江伟斌  运输发展中心主任

   员:黄秀辉  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负责人

刘桂福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法处理中心主任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安全管理股股长

吴佐贵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第三中队副队长

吴建辉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职员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职员

涂江龙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第一中队职员

严庭炜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第二中队职员

陈德炜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安全管理股职员

               卢少康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职员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李鸿华兼任办公室主任,李鹏统筹负责推进专项整治具体工作的开展。

三、职责分工

(一)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一是要紧密配合协作,注重信息共享互通,保持源头管理和路面监管不脱钩、不断档,依规实施违法信誉惩戒;二是要积极联合公安等部门,因地制宜采取定点稽查和流动巡查相结合方式,强化对车站、汽车站、各大景区以及学校周边等重点场所路段的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无证网约车及网约车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对查处到的案件,要根据2022年新修订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相应资质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直至依法依规对严重违法行为顶格行政处罚,进一步推进车辆及人员“双合规化”。四是要妥善处理信访投诉件,并根据实际情况形成“疑似非法营运车辆清单”,及时采取措施排查,精准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二)县运输发展中心:充分利用多种媒体渠道,负责做好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引导工作。广泛宣传网约车专项整治行动的意义、目的,提高社会公众对整治行动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三)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及时将1232812345中关于投诉举报网约车的求件转发至相关责任人,并按要求及时做出答复处理,提高群众满意度,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保障,积极主动作为,确保集中整治工作贯彻有速度、推进有力度、整治有实效,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加强信息沟通。交通执法机构在日常执法过程中,要及时互通执法信息,适时组织执法力量,统一执法布控,精准执法打击。同时要注意舆论引导,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良好的整治氛围。要密切关注行业动态,遇到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坚决防止事态蔓延。

(三)广泛警示曝光。利用新闻媒体、双微平台,宣传非法营运行为的危害性和集中整治的措施、战果,教育群众自觉抵制“黑车”、不乘“黑车”。

(四)明确专人负责。明确专人负责行动情况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确保行动进展、执法数据、典型案例等信息及时、准确、全面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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