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112-3000-2025-00048
- 备注/文号: 泰城交函〔2025〕59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5-29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办理结果:B
林桂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泰宁县重要通道和沿河步道维护、绿化与路灯改善的提案”收悉,现将我单位的承办意见反馈如下:
樱花大道于2020年施工,主要种植樱花及各种地被,着重打造春冬季景观,让市民在冬日里有一种繁华盛开的感受。园林所每年有对该路段樱花树进行管护,主要是除草、浇水、中耕松土、病虫害防治及施肥等。因管护费用有限,樱花树与马路中间的人行道上的杂草每年只安排定期清理两次,所以会有杂草丛生的不良感觉,近期,已安排对该路段的芦苇进行统一清理并外运,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对该路段的配套设施进行逐步完善。
路灯设施方面,目前,我县城区范围内所有路灯已全面完成 LED 节能改造,采用高效节能灯具,在提升照明效果的同时,实现了能耗降低30%以上的目标。樱花大道南侧入口至五元路三叉路口段,已于 2024年完成路灯照明系统建设,目前灯具运行正常,照明效果良好。该路段以外的其他区域(五元路西侧路口至樱花大道北侧末端),适时将纳入未来城市照明提升规划。樱花大道至文昌桥路段(含沿河步道)的照明系统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但受2021年道路建设工程施工中断影响,部分路段(约500米)未开展。我局将在后续重启道路修缮工程时,同步推进路灯等配套设施建设,确保整体照明系统完整贯通。
同时,为保障路灯设施稳定运行,路灯管理所建立了“每日巡查 + 动态响应”的管养机制,管养人员每日对城区路灯进行巡检,重点排查灯具故障、线路隐患等问题,确保及时发现、及时维修,同时加强步道及路灯的日常巡查及维护,给市民休闲、散步提供舒适环境。
领导署名:吴天祥
联 系 人:肖剑锋
联系电话:7832962
泰宁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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