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112-3000-2025-00042
- 备注/文号: 泰城交函〔2025〕45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5-29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办理结果:B
陈更新、蓝益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文明养犬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们对我县城市养犬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就提案相关内容回复如下:
接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当前城市养犬现状及管理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分析。针对您们提出的规范养犬登记手续建议,我局已制定详细的养犬登记流程,明确养犬人需提交的身份证明、犬只疫苗接种证明等材料清单,依托“三明养犬管理”小程序建立犬只管理电子档案,实现养犬登记规范化、信息化管理,目前已办理犬证82本。
同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养犬行为,加大查处违法违规养犬行为力度,对养犬人携犬只出户未束犬链牵引的依法处罚8起,抽调精干力量组建文明养犬整治组先后劝导不文明养犬行为200余起,捕捉流浪犬82只。公安部门还负责查处因养犬引发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对发现狂大或正在伤人的犬只时,公安部门及时实施捕捉或捕杀。
设立犬文化主题公园,在国内尚属前沿,具有显著的吸引力和话题性,它强调人犬和谐、科学养宠,对提升社区文明养宠意识和促进社会和谐有积极意义。在深入进行可行性评估后,现阶段,该建议面临以下关键性制约,一是资金受限,二是场地限制。但我们高度认可该提案所蕴含的理念和价值,下一步将积极探索在现有条件允许范围内,分阶段、小规模地实现提案中的部分核心价值。
加强文明养犬风尚宣传也是我局下一步工作的重点。我局将通过新媒体宣传渠道,广泛宣传《三明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狂犬病防控知识以及文明养犬的重要意义,对《三明市建成区禁止饲养的大型犬、烈性犬目录》进行广泛公示,提高市民文明养犬意识。同时由公安部门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我为家乡添警色--公安民警进乡村”等活动,组织社区民警辅警深入村居积极向养大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养犬知识,引导养犬人文明养犬、规范养犬。
您们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我县加强城市文明养犬管理工作提供了有益的思路和方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努力打造文明、和谐、安全的城市养犬环境。
领导署名:吴天祥
联 系 人:肖 迪
联系电话:0598-7832962
泰宁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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