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112-3000-2025-00038
- 备注/文号: 泰城交函〔2025〕36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5-26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54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泰城交函〔2025〕36号
来源:泰宁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5-06-12 19:58
办理结果:B
肖星华等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解决泰宁县乡(镇)公共交通缺少候车室等配套设施》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的建设工作,由属地乡(镇)政府负责,并按五级客运站的建设标准建设,省级交通部门对新建、改建综合运输服务站补助标准分别为:120万元/站,90万元/站,且单个项目的奖补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70%。有意向新或改建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的乡(镇)可向我局上报建设计划,我局将按程序逐级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对选址、建设标准、资金拼盘等内容审核同意后即可开工建设。同时我局也将积极配合乡(镇)做好建设奖补资金的争取工作。
感谢您们对交通事业发展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领导署名:吴天祥
联 系 人:江伟斌
联系电话:13605975055
泰宁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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