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112-3000-2025-00019
- 备注/文号: 泰城交函〔2025〕22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4-01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办理结果:B
张传明代表:
您提出关于《关于扶持泰宁县朱口镇人民政府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镇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规定,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镇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保存文物特别丰富;二是历史建筑集中成片;三是保留着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四是历史上曾经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或者军事要地,或者发生过重要历史事件,或者其传统产业、历史上建设的重大工程对本地区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或者能够集中反映本地区建筑的文化特色、民族特色;五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
申报时需提交材料:“(一)申请报告。内容应含申报镇村地理位置、面积、人口、历史沿革、传统风貌、文物古迹、地方特色,以及民俗风情、传统文化、传统产业等历史文化价值介绍说明等。(二)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建筑清单。(三)保护工作情况、保护目标和保护要求。(四)文物古迹和历史风貌照片:包括整体鸟瞰照片、传统街巷照片、文物照片、历史建筑照片、传统建筑照片、环境要素照片等。(五)图纸资料:包括位置图、总平面图、文物古迹分布图、保护范围图。”
对照以上标准,我单位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专业技术指导方面,2024年3月27日中规院名城保规编制团队赴朱口村、龙湖村、黄厝村、石辋村,重点就村落整体风貌、重要公共活动空间(庙宇、祠堂等)、文保单位挂牌保护情况进行调研指导,完成各级文保单位、历史建筑、传统街巷照片拍摄及村落整体格局航拍,并向当地村落负责人了解历史上重大事件如南石喋血等,形成文字资料;二是联合调研方面,已结合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协同文旅局(博物馆)通过多次实地调研,系统梳理了朱口镇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累计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13个点,不可移动文物点79处,历史建筑12栋,国家级非遗1项,市级非遗4项,县级非遗3项。三是资金支持方面,2022年帮助朱口村获历史文化保护省级补助资金400万元,完成肖氏宗祠、黄氏宗祠、人民公社标语墙等多处修缮及污水管网、垃圾清理、公共空间等基础设施改善提升。四是申报业务培训方面,我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心于2024年8月29日组织召开全县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骨干人员培训会,会上组织学习、解读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条件标准以及《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和相关资金争取政策等内容,及时传递关于历史文化名镇申报工作的政策和最新动态,做好信息共享。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加强对朱口镇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护工作的指导,多渠道筹措保护修缮资金,持续扩大历史建筑集中连片保护利用成效,并协调第三方单位不定期指导完善申报文字、照片、图纸资料,适时编制保护规划;同时指导朱口镇深入挖掘文化内涵,在充分发掘和保护历史遗迹、文化遗存的基础上,展现当地特色,提升知名度,扩大影响力,为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创造坚实基础保障。
感谢您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领导署名:吴天祥
联 系 人:戴先安
联系电话:13859161856
泰宁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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