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187-3000-2025-00003
- 备注/文号: 泰梅政〔2025〕2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梅口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3-27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经乡政府同意,现将《梅口乡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梅口乡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7日
梅口乡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根据《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宁县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泰政办规〔2025〕号)要求,结合我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下称《防治方案》)。
一、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概况
2024年汛期我乡雨量较多,5~6月份短时降雨偏多,部分村落出现小型地质灾害险情,由于应急处置及时未有人员伤亡。
二、地质灾害点分布概况
在上年度基础上,经全面核查乡域内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点,将已搬迁、治理、已趋稳定且危害程度很小的地灾点纳入村级防范后,本年度纳入乡级汛期防范的主要地质灾害点合计7处,均为潜在滑坡(含不稳定斜坡)。按照行政区划,地质灾害点主要分布在谢家坪、麦坑、梅口、廖元、水际、大洋等6个村;按照地貌分布,地质灾害点集中分布在依低山丘陵山坡坡脚附近因房屋建设或交通、水利工程建设等边坡开挖而造成影响的地段。
截至目前,全乡主要地质灾害点7个,分别位于谢家坪村弋口组、麦坑村际上组、梅口村吊桥单面街、廖元村湖边组、大洋村交洋组、水际村店上组、水际村下坊组。较大级的地质灾害点2个为廖元村湖边组、梅口村吊桥单面街;一般级地质灾害点5个,谢家坪村弋口组、麦坑村际上组、水际村下坊组、大洋村交洋组、水际村店上组。分布概况详见附件1。
三、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与范围
根据核查,我乡域内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和影响范围主要有:
1.山前地带的房前屋后因工程建设和人为削坡所引发的小型零星的滑坡崩塌灾害,主要是威胁边坡前后建筑物内的人员及财产等安全。
2.公路沿线边坡所引发的滑坡、崩塌灾害,除堵塞交通和毁坏公路及附属设施等外,主要是威胁通行车辆和过往人员的安全,特别是较高陡的边坡,危害范围甚至延伸至公路外部或公路下部。
3.对于部分沟谷潜在的滑坡迸发性泥石流灾害,以及境内部分大型引水沟渠或库塘渗漏所潜在诱发的滑坡并发泥石流隐患,主要是危胁沟谷、沟口和引(蓄)排水等设施下游的部分居住人员与房屋财产安全。潜在威胁范围较广,一旦发生并发性泥石流后危害性往往亦较大。
三、重点防范期和地质灾害发展态势预测
(一)本年度气候总趋势
主要气候特点:根据泰宁县气象台2025年气候趋势及预测:冬季(2024年12月~2025年2月)气温偏高,降水偏少;早春季(3~4月)气温偏高,降水偏少;雨季(5~6月)气温偏高,降水偏多,降水时空分布不均,较易出现洪涝灾害;夏季(7~9月)气温偏高,降水偏少,≥35℃高温日数偏多,极端最高气温偏高;秋季(10~11月)气温偏高,降水偏多。影响我县的台风1~2个。
(二)主要季节天气
1.冬季(2023年12月至2025年2月):平均气温偏低,季节内气温变化幅度较大,将出现2~3次寒潮天气过程。极端最低气温为-7~-5℃,高海拔山区为-9~-7℃,局部低于-9℃。
冬季降水量(190~230毫米)。其中12月偏少;1月偏多;2月正常。
2.早春季(3~4月):平均气温偏高,3月下旬可能出现阶段性低温天气过程,不利于春耕,但出现大范围“倒春寒”天气可能性小。降水量偏少(210~380毫米)。
3.雨季(5至6月):平均气温偏高。出现“五月寒”的可能性较小。降水量(600~800 毫米),全县变多2-3成。
4.夏季(7至9月):平均气温偏高;≥35℃高温日数正常(18天);极端最高气温正常(37~39℃)。降水量偏多(310~370毫米)。
5.秋季(10至11月):平均气温偏高。降水量偏多(80~120 毫米)。
(三)主要气象灾害
1.冬季寒潮天气过程;
2.早春季局部地区可能受较明显的雷雨、大风或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影响;
3.雨量高峰期较明显;
4.夏季可能受1~2个较强台风明显影响。
(四)重点防范期
根据上述气象资料预测及境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多受强降雨引发的特点,2025年度本辖区地质灾害防灾重点防范期为4~10月份的雨季降雨比较集中阶段,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为防范期中的重中之重。汛期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连续大雨3天以上或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台风期发生强降雨至雨后48小时时段,是地质灾害重要防范时段。各村和自然资源、应急、水利、交通、旅游、学校等有关站(办)所必须切实加强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进入重点防范期工作状态,确保安全度汛。
(五)2025年地质灾害态势预测
根据泰宁县2025年降雨趋势预测和本辖区内地质环境条件,结合我乡的主要工程项目建设情况,预测本年度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将接近于正常或略多。预测2025年度发生地质灾害的主要区域为潜在危害较大的高发区域,主要位于我乡的谢家坪、麦坑、梅口、廖元、大洋、水际6个村,此外,9个行政村高陡边坡地带也是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地段。
预测本年度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以滑坡、崩塌类灾害为主,需要重点关注危害性达重要级及次重要级的地质灾害点2处,为高发危险区域;一般级地质灾害点5处,为高发易发区段。此外,部分房前屋后高陡边坡、公路沿线削坡地段、引(蓄)排水设施下游和水库水位波动影响地带,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需切实做好汛期搬迁避让等防治工作。
各村、各站(办)所应根据2006年度已经颁布实施的《泰宁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按相关规范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求,布置重点防治村和重要防治点的防治工作,以绝后患。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以乡、村两级干部为核心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成立了以乡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党政办及自然资源所等相关职能站(办)负责人为成员的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全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自然资源所,值班及传真电话:0598-7792659。办公室主任由许力敏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同时,成立了以乡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领导为队长,乡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所、村镇建设的干部和各村委会主任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灾应急小分队,切实提高汛期地质灾害方面的应急响应及处理能力,人员名单及联络方式详见附件2、3。
(二)健全工作责任制
建立健全以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和有关站(办)所负责人具体负责,各村的挂村领导、包村组长、村委会主任、土地协管员、点上监测人负直接责任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各村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汛期一项重要工作抓在手中,相关站(办)所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同时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增强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具体职责分工详见附件4,监测网络详见附件5。
(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地质灾害的发生有渐变或者突变的过程,在出现地质运动变形期间往往有比较明显的变化征兆,通过监测并及时捕捉前兆迹象,就可以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所造成的损失。
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防责任人,原则上是谁诱发并受威胁谁就负责监测,就是责任人;部分农村地灾点由乡、村指定专门防治监测人员。
落实监测责任人后,相关人员应在主汛期或强降雨期间增加监测频率,并加强灾害体变形破坏过程前兆特征的巡查监测(如泉水变浑、井水突变、山体变形开裂或裂缝扩张、地面下沉、地表隆起或鼓丘、植物歪斜、动植物异常等),以便及时掌握地质灾害危险隐患体的变形发展趋势,作出准确预报,积极组织搬迁避让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四)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划定依据及要求
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是指在强降雨期间或者之后,突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且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居民居住区或学校等区域。
根据《福建省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避让工作的规定》和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的划定,各村要加强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的防范管理,落实村《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预案》。
符合下述标准之一的区域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
——居民、学校房前屋后以及重要工程等人工开挖的高陡边坡的坡脚和坡肩边缘;
——居民居住区或学校等房前屋后高陡自然土质斜坡和坡脚;
——上游汇水面积较大的沟谷及沟口低洼地带;
——侵蚀河岸岸坡边缘;
——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含过去已查明和每年新增加的地质灾害隐患区);
——其它在汛期易发生地质灾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地带。
(五)加强汛期巡排查和安全转移工作
1.加强汛期巡查
乡自然资源所要会同村建、水利、应急、交通、学校、旅游等站(办、所)在汛前、汛期、汛后对危险性和危害性达一般级以上的地质灾害点和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从群测群防、应急准备、防灾抢险等方面开展检查工作。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责成有关站(办、所)或责任人抓紧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及时上报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各阶段检查工作的具体任务及要求如下:
(1)汛前检查:检查各村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治方案落实情况。主要检查村级防灾责任组织机构,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是否发放到位,危险点监测责任人是否明确,观测点布置、观测方法、记录、汇交整理是否合理、完善,防灾预报制度是否健全,信息网络是否畅通,危险区群众的应急转移方案及措施是否切实可行等。此外,自然资源、村建、水利、应急、交通、学校、旅游等站(办、所)应认真做好各自领域内的险情排查,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应划定警戒区并设立警示牌等。
(2)汛期巡查:进入汛期,自然资源所、村建、水利、应急、交通、学校、旅游等站(办、所)应认真按地质灾害防治的有关规定运行,并对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监测和灾害前兆特征的巡回检查。对可能出现险情的灾点(含过去已查明和每年新增加的地质灾害隐患区,以及未列入本次县级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但应列入村级巡查防范范畴的地质灾害点),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向乡政府报告。
(3)汛后补查:汛期过后,乡自然资源所应认真补查各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含过去已查明和每年新增加的地质灾害隐患区,以及未列入本次县级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但应列入村级巡查防范范畴的地质灾害点),根据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稳定情况以及险情是否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情况,决定是否继续监测、是否采取搬迁治理,并通知有关监测村和监测人;乡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应根据上级部门每年新增灾点或删除已搬迁或治理的旧灾点,及时更新附件中的负责人、群测群防人员的姓名及联系电话等信息,为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提供详实的基础资料。
2.实施灾前监测巡查与安全转移
——对已调查的地质灾害点和划定的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应进行监测巡查,对已列入本防治方案的重大、较大级地质灾害危险点应进行加密监测;遇有台风或暴雨袭击或当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等级达3级以上时,除应加大对危险点监测密度外,还应对房前屋后及公路沿线高陡边坡、水利水电设施、旅游景点等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加强监测巡查;乡自然资源所应做好监测工作的技术指导,并在乡政府统一组织部署下,根据地质灾害点的避险实施方案,会同有关站(办、所)及各村委会做好群众及财产的安全转移工作。
——对已发现异常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包含未列入本次县级汛期防治方案的地质灾害点),当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等级达4-5级时,应实行24小时监测,还应对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居民房前屋后及公路沿线高陡边坡、水利水电设施、旅游景点等地质灾害易发地段提前做好防灾准备工作。各村应迅速做好受威胁人员的撤离、财产转移和重要设施的保护工作,确保安全。紧急情况时,可以强行组织实施疏散避险。
——各村要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队伍(主要由各村主干和民兵骨干组成),备足必要的防灾物资,制定具体的应急抢险预案。要提前根据划定的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查明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的受威胁群众人数;要形成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避让人员清单,并明确村防灾责任人,特别是制定本区临灾前的群众转移预案,具体布置落实防灾措施,做到家喻户晓、转移有序。
3.预报预警应急响应要求
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分为四个等级,按照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颜色依次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蓝色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小;黄色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大;橙色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大;红色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大。
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为黄色级时,各村委会、有关站(办、所)应做好值班工作,密切注意雨情;各村委会应按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部署防灾工作;乡、村防灾负责人应适时组织对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进行巡查,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巡查人和协管员要加强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一旦发现险情要立即报告并采取避险措施,组织转移受威胁的群众。
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为橙色级时,各村委会、有关站(办、所)应24小时值班,做好抢险救灾准备;乡、村防灾负责人要加强组织对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进行巡查,危险区域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巡查人和协管员要加强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工作;要及时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村《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预案》,对处在危险性较大的地质危险区域内的群众,按转移预案及时组织转移避险。
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为红色级时,乡防灾指挥部和各村委会、有关站(办、所)应24小时在值班室值班,并组织好抢险救灾工作。要及时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村《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预案》,立即组织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的群众转移避险,并组织对其他区域(含过去已确认但未列入本次县级汛期防治方案的地质灾害点和每年新增加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和防范,派出应急小分队或包村、驻村干部指导防灾抗灾救灾工作;紧急情况时,可以请求强行实施疏散避险。
此外,未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的地区,各村要按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要求加强日常管理,一旦发现地质灾害险情,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组织群众转移避险。在台风和强降雨期间,乡、村两级干部要做好转移避险群众的安置工作,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防止已转移群众擅自回迁;台风和强降雨过后,在确认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的岩土体处于稳定、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组织已转移群众适时回迁,并及时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补充调查,更新灾点管理信息库等。
(六)建立灾情速报制度
1.速报范围。发生地质灾害造成人员死亡、失踪和财产损失(直接损失1万元以上)的灾情;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险情;避免人员死亡的成功预报实例。
2.速报时限要求
——发生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各村接到灾情险情报告后,应立即向乡人民政府报告。在处置过程中,应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到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发生小型地质灾害,各村应在半小时内向乡人民政府报告。
——对于发现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时,各村接到报告后,要在半日内将险情和采取的应急防治措施上报乡政府。
3.速报内容。地质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事发时间、事发地点、信息来源、灾害体的规模、引发因素、灾情类别、影响范围、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发展趋势、干部到位情况、现场已采取的措施及下一步建议等。成功预报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数量,按照实际情况确定,以地质灾害实际影响范围测定,人员以倒塌房屋内的居住人员或者灾害现场活动人员为依据。
4.应急调查报告。应急调查结束后,有关站(办、所)应及时提交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抢险救灾工作进展;基本灾情概况;地质灾害类型和规模;地质灾害成灾原因(包括地质条件和引发因素);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已经采取的防范对策、措施;今后的防治工作建议等。
(七)地质灾害防治分级管理
1.重要级和次重要级地质灾害防治点:积极向上争取防治经费,及时进行搬迁或治理。未搬迁或治理前,各村应根据有关防灾资讯,在汛期或强降雨阶段地质灾害气象预报等级达3~4级时进行预防避让通知,预报等级达4~5级时进行搬迁避让通知,部分危险区域应强制撤离或疏散人。同时,各村在汛期应加强各灾点的监测、预防、值班巡查等工作。
2.一般级地质灾害防治点:在积极争取防治经费的同时,灾点当事人应及时主动进行搬迁治理或消除隐患。未搬迁治理前,乡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应急管理)应根据上级有关防灾资讯,及时通知到村级相关责任人员,相关责任人员应及时通知各灾点受威胁人员,在汛期或强降雨阶段地质灾害气象预报等级达3~4级时进行预防通知,预报等级达4~5级时进行避让通知。同时,乡、村级相关责任人员在汛期应加强地质灾害点的值班巡查等预防工作(对过去已发生但未列入本方案的隐患点也要适时进行巡查),对已搬迁治理或撤消的地灾点,各村委会和有关站(办、所)应进行事后追踪防范,确保安全。
(八) 防治避险措施
——各地质灾害点应结合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规模、危险性、危害性、经济损失及可操作性,采取目视监测、设桩监测(图A、B)、贴片监测(图C)等,或进行回填裂缝、削坡减载、清除易滑塌物、挖设排水沟、改水防渗、砌挡墙等工程治理措施,或进行搬迁避让。
——各地质灾害点防治措施应按已发布的《泰宁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6)》及相关实施方案执行,落实防治经费,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走向正常有序的长效轨道。
——今后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工程建设,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禁止人为诱发规模性的地质灾害。
全乡2025年度急需采取措施进行重点防治的地段,主要是位于谢家坪、拥坑、麦坑、大洋、梅口、廖元等处的危害性达重要或次重要级的地灾点,经预测其危害性较严重,应作为重点防范对象,及时组织搬迁避让。此外,对上一年度列入全县挂牌督办的地质灾害点,本年度继续落实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等防治措施。简易监测方法示意图:(A)、(B)设立标尺;(C)砂浆、玻璃帖纸帖片
(九)实施防治方案的保障措施
1.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和协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同时建立健全乡、村及地灾点的群测群防网络,形成乡、村、组地质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系统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联系网络。除了年度防灾预案、应急抢险预案、群众转移预案等预案外,还有以下主要防灾制度:
——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制度;
——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制度;
——地质灾害监测制度;
——地质灾害险情预报制度;
——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
2.加强监督,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各村委会和有关站(办、所)要加强地质环境的管理,严格建设项目和建设用地的审核和报批,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杜绝人为活动加剧地质灾害的发生。违反规定发生地质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加强宣传,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各村委会和有关站(办、所)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通过广播、喇叭等公共媒体,宣传图册,标语横幅、防治手册或宣传单等多种载体,多渠道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提高全乡群众对地质灾害危害性和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组织乡、村有关人员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增强干部、群众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意识,形成关心支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防灾抗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地质灾害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健全防治经费使用方式,确保防治方案有序实施。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乡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之中,地质灾害专项资金应专款用于地质灾害防治支出,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1.2025年度各村地质灾害分类和危害程度分级一览表
2.梅口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联络表
3.梅口乡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小分队成员联络表
4.梅口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员单位职责分解表
5.梅口乡地质灾害防治监测网络一览表(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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