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112-3000-2025-00004
- 备注/文号: 泰城交〔2025〕18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2-25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朱口镇南坑村民委员会:
贵村报送的《公路水运类项目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收悉。经审查,该项目施工图设计内容和深度基本符合部颁编制办法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朱口镇C046南龙线公路改建工程全长1.317公里,该项目路线位于泰宁县朱口镇,建设地点为南坑村风厝组至游厝组,起点桩号K2+720,终点桩号K4+037.233。
二、原则同意设计单位中合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设计方案:按四级公路(II类)标准建设,设计时速15公里/小时,路基宽4.5米,路面宽3.5米,路面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面层要求抗弯拉强度不小于4.0(Mpa),设计洪水频率1/25,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其余标准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三、原则上同意项目路基、路面改建工程设计,其中:
(一)路基断面型式:0.5米(土路肩)+3.5米行车道+0.5米(土路肩)
(二)路面结构:面层采用18cm厚的水泥砼,底基层采用15cm碎石层。
(三)原则上同意路基横断面设计及排水、防护工程设计,进一步优化完善公路绿化和安保设计,并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四、项目施工图设计预算基本满足《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及《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3832-2018)、《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3833-2018)要求;该项目预算总额为115.0872万元,其中建安费总额为100.576万元。建议在项目招标及实施过程中按最新实施的预算编制办法及相应定额进行调整。
五、原则上同意项目的桥涵设计,做好拟利用涵洞修复、清淤及疏通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无法利用及需新增的,应及时补充涵洞设计,并完善相应的养护通道。
六、其他
(一)参建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交通运输部《交通建设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法规做好项目建设期间沿线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作,不得随意弃土,加强对沿线挖方及弃土场的植被保护;同时对环保设施实行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二)请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中,督促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注意以下工作:
1.施工期间,设计单位应派员常驻现场,及时指导施工,及时修正设计,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2.施工前进一步复核设计图纸及实地情况,做好技术交底。
3.施工中须根据实际地形及排水情况,进一步完善排水设施。沿线水沟的排水方向、位置和标高等应根据实际情况复核后施工。
4.挡墙等构造物须根据实际地基承载力及水位冲刷线进行设置。
5.桥涵施工时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实施,并注意避开洪水危险,避免雨季水位过高给施工带来的困难及干扰。
请贵村根据以上批复,督促设计单位进一步优化设计,按要求尽快组织办理项目开工、质量监督、招投标等手续,及时开工建设。
此复。
泰宁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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