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112-3000-2024-00054
- 备注/文号: 泰住建〔2024〕29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7-23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关于下达持续强降雨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的通知
泰住建〔2024〕29号
来源: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时间:2024-08-09 17:33
下渠镇人民政府、开善乡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持续强降雨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24〕57号)文件通知,结合我县受灾情况,现下达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补助资金10万元,专款用于受灾地区农村危房改造,款列“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科目(具体补助对象及金额详见附件)。有关要求如下:
一、各地要及时将资金分解至具体项目,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定期将资金使用情况报送我局。
联系人:张淑萍 联系方式:7830618
附件:持续强降雨受灾地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安排表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3日
附件:
持续强降雨受灾地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安排表
序号 |
乡(镇) |
补助资金/万元 |
1 |
下渠镇 |
5 |
2 |
开善乡 |
5 |
合计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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