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12-3000-2024-00052
  • 备注/文号: 泰住建〔2024〕24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5-28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泰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设备更新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泰住建〔2024〕24号
来源: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时间:2024-06-07 09:47

泰宁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心: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泰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设备更新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泰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设备更新项目实施方案,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泰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设备更新项目。

  二、建设单位:泰宁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心。

  三、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通过更新历史文化名城消防安防设备1套、历史文化街区数据采集和展示设备1套,提高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展示水平。消防安防更新包括智慧消防模块、安全用电模块、视频监控模块,强化火灾预防和应急能力。历史文化街区数据采集和展示设备集成3D扫描、数据处理、展示、存储、监测等设备,实现资源的数字化管理和环境的实时监控。

  四、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780万元;项目资金为向上争取资金和你单位自行多渠道筹措。

  五、建设地点:泰宁县历史文化名城。

  六、建设工期:4个月。

  七、请接此批复后,抓紧项目组织实施,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实施方案确定的建设内容及投资概算,并严格落实安全规定,确保项目安全实施。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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