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112-3000-2024-00052
- 备注/文号: 泰住建〔2024〕24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5-28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心: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泰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设备更新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泰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设备更新项目实施方案,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泰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设备更新项目。
二、建设单位:泰宁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心。
三、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通过更新历史文化名城消防安防设备1套、历史文化街区数据采集和展示设备1套,提高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展示水平。消防安防更新包括智慧消防模块、安全用电模块、视频监控模块,强化火灾预防和应急能力。历史文化街区数据采集和展示设备集成3D扫描、数据处理、展示、存储、监测等设备,实现资源的数字化管理和环境的实时监控。
四、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780万元;项目资金为向上争取资金和你单位自行多渠道筹措。
五、建设地点:泰宁县历史文化名城。
六、建设工期:4个月。
七、请接此批复后,抓紧项目组织实施,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实施方案确定的建设内容及投资概算,并严格落实安全规定,确保项目安全实施。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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