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12-3000-2024-00048
- 备注/文号: 泰住建函〔2024〕47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5-31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44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泰住建函〔2024〕47号
来源: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时间:2024-06-03 11:07
办理结果:B
张建蓉、廖芳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世界自然遗产北片景区增设路灯设施的提案”已收悉,现将我单位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提供的关于在泰宁世界自然遗产北片景区增设路灯设施的建议。泰宁作为一个以旅游业为生命产业和支柱产业的旅游县,确实需要综合考虑安全、环境和旅游发展的因素。
我单位将安排工作人员,对城区至明清元路段夜间照明设施开展巡查工作,确保该路段夜间照明系统正常运行,并检查沿线反光板、反光标记等公用基础设施运行状况。明清园至崇际村路段不属于我局市政管养范围,在后续工作中我局会积极配合交通部门,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尽早在该路段增设路灯,确保游客和百姓的道路安全。
领导署名:邹宁生
联 系 人:廖立明
联系电话:7836468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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