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12-3000-2024-00043
  • 备注/文号: 泰住建函〔2024〕42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5-31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44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泰住建函〔2024〕42号
来源: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时间:2024-06-03 11:00

办理结果:A

崔鹏飞、林仁洁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古城消防安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泰宁古城消防安全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泰宁古城是我县优质的历史文化资源,是我县文旅经济发展的新突破口,同时,古城房屋主要以砖木结构为主,古城范围内有尚书第、朱德周恩来旧居等文保单位数十栋,历史建筑30余栋,因此,古城消防安全是古城保护利用的重要环节。为做好古城消防安全,一是我县在古城成立了由名城保护中心牵头,联合了消防、城监、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并每日对古城进行巡查,确保古城的风貌管控、消防安全、城市治安等方面的管理。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于2023年建设了古城安消防管理平台,设置安消防摄像头数十个,对古城业态进行了隐患排查,设置了相应的安消防设施,进一步强化了古城消防安全。三是正在积极编制《泰宁县历史城区消防安全专项规划》,结合消防安全规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关管理规定、古城业态发展需要和古城格局现状制定专项规划,并按照近期、中期、远期的目标制定了相应的整改和项目方案。四是制定了《泰宁古城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将古城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下一步,我局将以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契机,积极争取相关资金,进一步完善古城消防设施,制定相关制度,在保障古城消防安全的基础上,大力开发古城文旅经济。

  领导署名:邹宁生

  联 系 人:戴先安

  联系电话:7866728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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