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12-3000-2024-00038
  • 备注/文号: 泰住建函〔2024〕36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5-28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448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泰住建函〔2024〕36号
来源: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时间:2024-06-03 10:23

办理结果:A

庄金斌代表:

  您提出“关于城区道路沿街车辆免费停放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规范泰宁县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参照三明及周边县城收费标准,充分考虑我县经济情况及社会承受能力,县发改局征求各方代表意见制定出台了《关于制定泰宁县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泰发改〔2022〕2号)。文件中针对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停车服务明确制定了差别收费政策,公共停车场和路内停车泊位均实行30分钟内(含)免费停放,路内停车泊位21:00至次日8:00为免费停车时段。  

  针对部分路段存在车辆停放在车位外,占用路面的情况,我局积极鼓励引导智慧停车经营企业推出系列优惠措施,在经营单位逐一科技有限公司推出了一系列优惠措施,如充值优惠、包月、包季、包年优惠套餐等基础上,协调运营企业对金湖御景A、B区通道、三涧路(残联门口)、松光路等路段推行一元停车优惠活动。

  领导署名:邹宁生

  联 系 人:廖立明

  联系电话:7836041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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