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12-3000-2024-00037
  • 备注/文号: 泰住建函〔2024〕35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5-28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443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泰住建函〔2024〕35号
来源: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时间:2024-06-03 10:22

办理结果:A

陈玲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燃气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状元街与和平中街申请加装燃气管道的建议》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状元街燃气管道敷设情况

  状元街燃气管网在2019年和2021年管网改造时已同步将庭院低压燃气管道预埋,因用户报装率低,暂未进行立管安装。泰宁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计划于今年在完成气源管网对接后,再次对状元街片区进行开发报装。

  二、和平中街燃气管网

  和平中街在岭上街红军标语墙建设控制地带和尚书第建筑群建设控制地带之间,和平中街两侧用气需求居民均在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前期灵秀商城改造时(属于尚书第建筑群建设控制地带)泰宁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就与博物馆对接燃气管网铺设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十项管理规定》规定,燃气管网无法进入,提交的申报材料省博物院也不予受理,致使当时灵秀商城预埋管网全部拆除。

  领导署名:邹宁生

  联 系 人:黄啟翔

  联系电话:7835232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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