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12-3000-2024-00032
- 备注/文号: 泰住建函〔2024〕30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5-28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435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泰住建函〔2024〕30号
来源: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时间:2024-06-03 10:01
办理结果:B
陈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拆除和平中街道路中央隔离栏改善交通秩序的建议”已收悉,现将我单位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和平中街为县城主干道,为县政府、学校、沿街商铺以及古城景区集中密集区域。据交管部门反映,该道路在上下班、上放学高峰时段或者特定时段人流量、车流量较大,行人随意横穿马路和非机动车随意掉头、变道行为屡禁不止,时常出现交通拥挤情况,车辆驾驶员无法及时响应,属交通事故易发点。
为预防和减少事故,避免造成人民群众财产损失及人员伤亡,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在平中街道路中央及两边设置道路护栏。结合目前实际情况考虑,暂时不宜拆除和平中街中央道路护栏。
领导署名:邹宁生
联 系 人:廖立明
联系电话:7836468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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