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12-3000-2024-00031
  • 备注/文号: 泰住建函〔2024〕29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5-28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433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泰住建函〔2024〕29号
来源: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时间:2024-06-03 10:00

办理结果:A

张嘉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城区增设新能源车充电桩的建议”已收悉,现将我单位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目前我县的充电桩投资运营商主要由国网电动汽车服务(福建)有限公司、厦门金龙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营建,并由两家企业定期安排专业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检查运行情况及维护。目前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充电桩数量达180余台,分布于城区各公共停车场(一中停车场、实验小学停车场、邮电公寓停车场、行政服务中心停车场等),各乡镇、小区、城区范围内小型停车场等场所。经我局与县发改局、营建单位共同参与验收后投入使用,多数充电桩已正式投用一年以上,运行情况稳定。

  电力部门为响应增设城区新能源车充电桩的建议,已积极对接国网电动汽车服务(福建)有限公司,计划2025年完成丹霞美地小区2快6慢有序公用充电桩建设,2026年完成县体育馆公用充电桩建设。同时,国网公司承诺后续我局引入其它新能源车充电桩企业,该公司将积极配合企业做好用电申请并根据建设地址提前安排配网改造项目,提前做好公用变压器新增、增容、低压线路延伸等工作,按照“快接电”模式,缩短验收周期争取客户早用电。

  领导署名:邹宁生

  联 系 人:廖立明

  联系电话:7836468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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