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12-3000-2024-00024
  • 备注/文号: 泰住建函〔2024〕22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5-2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404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泰住建函〔2024〕22号
来源: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时间:2024-05-22 09:52

办理结果:B

张泰屏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市政园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南会村沿河步道纳入市政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大批游客在周末或节假日来我县旅游,大金湖景区是泰宁的打卡必去点,南会村作为前往大金湖景区的必经之地,村庄的环境整治固然重要。近年来,大力发展乡村振兴,南会村沿河步道也逐年修建,不仅为村民日常休闲、锻炼提供了好去处,同时也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隐形助力。

  如何让沿河步道得到更有效的管理及养护,我局建议:一是村民委员会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自行管护;二是村委会可与镇政府沟通,将情况形成议题上报县政府研究,若研究通过,财政局将根据面积拨付相应的管护费用,再由我局进行统一管理和养护。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邹宁生

  联 系 人:廖立明

  联系电话:7832164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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