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12-3000-2024-00022
- 备注/文号: 泰住建函〔2024〕17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3-31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办理结果:A
泰宁县水利局:
庄秀娟、吴远庆代表提出的“关于让杉溪河水灵动起来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单位的协办意见反馈贵单位如下:
一、落实园林管护责任,抓好河道景观养护
一是强化宣传。利用公园内电子显示屏播放爱绿护绿宣传警示片,在公园内安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绿护绿等公益广告,通过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方式,全方位、多视角宣传爱绿护绿。同时,组织志愿者开展《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宣讲、植绿补绿、爱绿护绿等主题志愿服务活动,促进文明引导向普及深入推进,着力提高市民知晓率和社会参与率,形成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推动园林绿化工作顺利进行。二是补植增绿。利用每年的春秋两季补植时间,对沿河两岸公园内和步道旁空闲地实施补白增绿行动,做到见缝插绿、应绿尽绿。三是加强执法。联合县城建监察大队对破坏绿地、非法占用园林绿化用地等行为,依据《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二、加强河道垃圾清理,提升河面水域环境
一是组织队伍。选懂水性有事业心的人员成立了河道保洁专业小组从事河道保洁工作,整个城区河道保洁分为两个组,每组两人,配备两艘铁制船只,按照“四无”标准(河面无杂物、无白色垃圾、无污染、无油垢)每天最少2次河道日常保洁,河面垃圾日产日清,遇到特殊情况随时保洁,确保河道整洁、畅通。二是强化督查。由我局环卫所分管副所长和河道保洁组长每天不定时进行督查,并在日常督查的基础上,坚持每周一次的例行检查和阶段性考核,确保“长效保洁、常年监督”。
领导署名:邹宁生
联 系 人:廖立明
联系电话:7832962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