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201-3000-2024-00012
- 备注/文号: 泰旅委〔2024〕11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旅游管委会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3-22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根据《泰宁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泰安委〔2024〕2号)要求,现将《泰宁风景名胜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景区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泰宁金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22日
泰宁风景名胜区安全生产
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全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安委〔2024〕2号)要求,从即日起开展泰宁风景名胜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大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我省66条细化措施、市50项和我县49项具体任务,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执法、安全基础、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泰宁打造世界级风景名胜区目标。
(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旅委会各局(室、大队)、各旅游景区公司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建立健全景区“一件事”由旅委会、文旅局牵头推动,消防、交通、民宗等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我县景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任务分工
(一)旅游管委会安办。统筹做好管辖企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推动,动态研判景区安全生产形势,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结合景区行业领域特点针对性强化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
(二)委各局(室、大队)。按照各自安全生产职责分工,细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的具体措施要求,强化项目安全准入和开展安全鉴定,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景区、项目。
(三)各景区公司。针对涉及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分别制定下发本企业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景区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1.配合县应急部门组织景区公司主要负责人参与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深入汲取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定期研判景区安全形势,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景区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安全培训。2024年,重点开展各景区公司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2025年,重点开展景区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集中培训;2026年,重点开展景区项目经营业主集中培训。
责任单位:委安办、遗产保护局、经济发展局、各旅游景区公司等。
(二)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2.全面规范并建立旅委会、旅游景区公司两级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列入党组和党支部中心组学习内容,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面内容,组织旅游景区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宣传培训,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
3.健全完善旅游景区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旅游景区公司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所辖景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完善并落实景区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学习景区涉及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对于未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宣传,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等情形,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4.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加大景区重大隐患审核把关销号,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加大专业指导力度。强化景区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
责任单位:委安办、遗产保护局、各旅游景区公司等。
(三)开展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行动
5.建立完善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和旅游项目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结合景区实际严格项目准入,严格执行项目落地前选址审批和项目开业前安全条件审核,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经济发展局、各旅游景区公司等。
(四)开展法规制度健全完善行动
6.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增强安全生产综合能力。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不断完善有关工作规定要求,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加强旅游景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景区安全管理制度体系,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强化安全风险防范,建立景区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针对本景区特点,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组织景区安监员和全体员工开展全方位、全过程辨识游步道、设备设施、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提升安全生产条件,健全安全生产投入制度,强化景区安全保障能力。完善事故应急处置,健全景区应急预案体系,开展景区应急预案修订和专业评估,提升突发事故应急协调能力。
责任单位:委安办、各旅游景区公司。
(五)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7.建立健全景区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或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各景区公司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提升从业人员爱企如家的强烈安全意识。
8.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景区安全员能力培训。组织景区安全员开展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安全隐患排查培训。要按照县安办《关于广泛学习宣传贯彻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要求,在2024年5月底前,组织各景区安全员开展重大隐患判定、整改、验收的专题培训。
9.强化专业技术力量保障。2024年底前,各局(室、大队)要联络、汇总旅游景区和旅游项目安全相关专家信息,建立景区安全生产专家库,借智强化景区安全隐患排查能力。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和专家,对景区和旅游项目开展“开小灶”帮扶指导,着力推动解决企业设备带病运行、安全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等问题。
责任单位:委安办、各局(室、大队)、各旅游景区公司。
(六)开展景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规范化建设行动
10.强化景区应急救援队伍力量。建立健全景区安全应急救援队伍,配备齐全景区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强化景区应急救援人员培训教育和能力考核。牵头与景区所在乡镇、相关部门应急队伍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
责任单位:委安办、旅游综合执法大队、各旅游景区公司。
(七)开展景区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11.积极开展景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县工作基础上,指导各景区公司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大力选树标杆景区,开展景区互学互鉴推动景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推广安全管理体系先进经验。
责任单位:委安办、各旅游景区公司。
(八)开展安全科技支撑行动
12.加快推动景区安全智慧监管。加强景区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加快推进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安全救援系统提升项目的实施,建设生态救援系统管理房(包含救护站、防火站、生态观测站等)、地质灾害点监测、安全救援教育中心、应急安全巡护通道,配套建设智能防灾减灾救援系统平台、安全栏杆、防洪栈道、防火瞭望台等,强化景区安全生产预防、动员能力。各旅游景区公司加快推动景区智慧旅游设施建设,强化景区游客预定、入园动态管理、停车管理、车船监控和一键报警救援等设施。
责任单位:委安办、规划建设局、遗产保护局、经济发展局、各旅游景区公司。
(九)开展安全工程治理行动
13.深入开展旅游景区工程项目治理行动。组织各旅游景区公司改造升级老旧房屋。联合县消防大队开展景区房屋建筑和建设工程消防情况指导检查,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强化本质安全。实施景区道路护坡、大坝岩体加固等治理工程。
责任单位:委安办、规划建设局、遗产保护局、各旅游景区公司。
(十)开展从业人员和全民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4.结合旅游景区实际情况,2024年底前细化制定旅游景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规定,分别明确旅游景区负责人、安全员和景区员工每年参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各旅游景区要加强对外包外租游乐项目、购物、餐饮等场所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景区内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15.强化旅游景区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各旅游景区公司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景区全体员工要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
16.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共安全意识。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推动安全宣传进景区,深入开展景区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定期开展景区安全生产知识和典型事故案例学习,组织各景区公司互相分享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
17.积极组织景区参加“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示范创建工作,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责任单位:委安办、各旅游景区公司。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泰宁金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景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旅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分管安全副书记任副组长,各局(室、大队)、景区公司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遗产保护局。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听取各局(室、大队)、景区公司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各局(室、大队)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自领域内安全治本攻坚工作;各景区公司要按照景区安全工作重点,细化制定方案和年度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加强安全宣传,发动全员参与,确保排查整治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保障能力。各景区公司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在企业绩效考核中把安全投入作为重要考核内容,确保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
(三)强化宣传引领。各景区公司要充分运用员工大会、班组会、景区公示栏、景区警示牌、语音播报提示以及微博、微信、抖音等媒体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宣传动员,推动景区员工和社会共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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