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201-3000-2024-00003
  • 备注/文号: 泰风景函〔2024〕2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旅游管委会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1-05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关于中国丹霞泰宁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提升项目的审核意见的函
泰风景函〔2024〕2号
来源:泰宁县旅游管委会 时间:2024-01-10 15:30

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中国丹霞泰宁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提升项目经我委审核研究,形成意见如下:

  一、项目选址与性质

  经核实中国丹霞泰宁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提升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泰宁金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选址位于泰宁县南会村、长兴村、崇际村。项目性质属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符合《泰宁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泰宁世界自然遗产提名地保护管理规划》的要求。审核同意以上的项目选址方案,同意上报审批。

  二、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为:建设世界自然遗产展示中心3500平方米,访客服务中心4700平方米,广场5000平方米,新建步行道3000米,内部道路8公里,生态停车场20000平方米,配套建设智慧展示系统、智慧管理平台、智能监控系统、标识系统。总投资7500万元。

  项目严格按照审核的建设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不得随意改变建设内容和规模。

  三、结论

  该项目社会稳定性风险低,同意项目选址。

  

 

泰宁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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