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12-3000-2023-00054
  • 备注/文号: 泰住建函〔2023〕46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5-31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320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泰住建函〔2023〕46号
来源: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时间:2023-06-09 16:54

杨炳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延伸205省道动车站路口至丰岩中心村亮化工程的建议”已收悉,现将我单位的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路灯是农村交通安全的重要保障,也是农村夜间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路灯的亮度、数量、位置、颜色等都会影响到村民的出行和生活质量。

  动车站路口至丰岩中心村的路段属于我县的县乡级公路,目前主要往来车辆包括城区往丰岩村、寨下大峡谷景区等场地的旅游巴士及私家车辆。因该路段存在夜间照明不足情况,给沿线村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危害。我局在收到您提出的建议后,向该路段主要负责单位杉城镇政府咨询了相应情况,了解到镇政府会配合乡村振兴项目,积极争取资金来完成这项工作,但由于工作开展时间尚短,目前还没有对应的进度反馈。我局会积极配合他们的工作要求,争取早日为丰岩村中心村居民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出行条件。

  领导署名:邹宁生

  联 系 人:廖立明

  联系电话:7836468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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