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12-3000-2023-00036
  • 备注/文号: 泰住建函〔2023〕28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5-29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345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泰住建函〔2023〕28号
来源: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时间:2023-06-01 16:33

杨其霞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园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对城区商住楼周边及居民小区内外绿化乔木管理的建议》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小区内的绿化,包括乔木,均由小区物业负责管养,小区外的乔木及街道两侧行道树由住建局园林所管护。二是园林所每年定期对行道树进行修剪,落叶树种主要在冬季落叶完后修剪,常绿树种在每年的4、5月进行修剪。三是针对行道树枯枝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园林所设立了应急小分队,不定期对行道树进行巡查,特别是大雨等强对流天气过后,及时消除枯枝、断枝等各类安全隐患。四是针对市民反映的各类急难愁盼问题,如行道树遮挡阳光等,我局都在第一时间安排人员到现场查看情况,能够解决的立马给予处理,不能解决的及时给予答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邹宁生

  联 系 人:吴作礼

  联系电话:7832164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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