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12-3000-2023-00034
  • 备注/文号: 泰住建函〔2023〕26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5-25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3304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泰住建函〔2023〕26号
来源: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时间:2023-06-01 16:31

肖华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我省2020年出台的《福建省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本着“先民生后提升、先地下后地上、先功能后景观”的原则对小区建筑本体和周边环境适度提升改造,完善配套设施。老旧小区改造以适应居民不同生活需求为出发点,重点实施基础类改造,突出补齐功能性设施短板,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完善类改造和提升类改造,推动城市更新,创建一批完整社区、绿色社区。

  自2019年起,我县依托创城社区整治项目进行建设,本着“质量好、进度快、造价省、群众满意”的初衷,推行“以奖代补”项目方案。在创城社区整治过程中,依托“五长”责任制单位和社区工作人员,“进千家、入万户”,根据群众的需求和我县的实际,问计于民,探索总结出了社区整治“以奖代补”项目实施办法,通过依靠群众,在项目的生成、落实、实施和验收过程中,接受群众全程监督,达到了“群众提议、群众监督、群众受益、群众满意”的效果。共改造完成30个2000年前的老旧小区。

  今年我县共计划改造3个片区,6个小区,总投资约2450万元,在项目改造过程中,我局将严格做到以下几点:

  (一)政府引导,居民参与。充分尊重居民意愿,“改不改、改什么、怎么改”由居民集体讨论决定,激发居民参与改造的主动性、积极性,充分调动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支持、参与改造,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二)制定小区改造方案。我局会同杉城镇、社区、规划设计单位、管线单位、小区业主代表组成工作专班,“一小区一方案”制定改造方案,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形成具体改造项目清单。同时融入“杉阳明韵”元素和本土历史文化,在外墙修复时添加粉墙、黛瓦、斜屋面、马头墙、翘角、门楼、夜景彩灯等装饰。

  (三)加强施工管理。我局会同施工单位科学制定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减少施工扰民。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强化对隐蔽工程全过程监管。接受居民群众投诉、咨询及监督。项目完工后,由我局组织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和设计、施工、监理、管线等单位共同验收。

  领导署名:邹宁生

  联 系 人:黄啟翔

  联系电话:7834277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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