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12-3000-2023-00033
  • 备注/文号: 泰住建函〔2023〕25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5-25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3304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泰住建函〔2023〕25号
来源: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时间:2023-06-01 16:30

许合春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老住宅小区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老住宅小区绿地“微改造”改善停车难、充电难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我省2020年出台的《福建省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本着“先民生后提升、先地下后地上、先功能后景观”的原则对小区建筑本体和周边环境适度提升改造,完善配套设施。老旧小区改造以适应居民不同生活需求为出发点,重点实施基础类改造,突出补齐功能性设施短板,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完善类改造和提升类改造,推动城市更新,创建一批完整社区、绿色社区。

  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停车库(场)、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属于完善类改造,我局将充分尊重居民意愿,“改不改、改什么、怎么改”由居民集体讨论决定。松光花园小区、松光新城小区、金乾小区成立了小区业主委员会,拥有高度的自主管理权,实施绿地“微改造”,将绿地改造成停车位需要经过小区业主集体讨论同意后方可改造,在条件允许情况下我局将联合文明办,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在改造方案设计时,规划绿地、充电桩等便民设施,可适当将楼宇之间、道路边的绿地和低矮灌木丛改造为以香樟等树冠较高的树种,树与树之间的地面空间铺设植草砖,用于设置小轿车停车位及电动车充电棚。目前金乾小区已设置电动汽车充电桩,基本可满足小区内居民的充电需求。

  为缓解各小区停车难的问题,我局已研究探讨《泰宁城区停车位优化方案》,鼓励引导经营企业根据不同路段、场库实际情况和居民需求,推出更加灵活、更加个性化的停车收费措施。届时松光花园小区、松光新城小区在小区停车位不足的情况下,可将车辆停至小区附近路段。

  领导署名:邹宁生

  联 系 人:黄啟翔

  联系电话:7834277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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