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12-3000-2023-00027
  • 备注/文号: 泰住建函〔2023〕19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3-31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339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泰住建函〔2023〕19号
来源: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时间:2023-04-13 16:11
县农业农村局(振兴办)

温育权、肖九兰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乡镇集镇建设力度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单位的协办意见反馈你单位如下:

针对代表提出加大对边境、景区、高速口所在乡镇的政策、资金倾斜力度,加强乡村集镇的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乡村特色街区。近年来,我局积极指导乡镇开展集镇环境综合整治、争取项目资金,在“风貌塑性、环境扮靓”上下功夫,实施了道路白改黑、杆线下地、立面改造、风貌管控、污水垃圾治理、公厕新建改造、历史建筑修缮、公共空间打造、三类农房改造(适老化、宜居化、民宿化)等,取得较大成效。获得“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称号,荣登“中国最美乡村百佳县市”榜首,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考核验收获得全省优秀等次,市政府通报表扬“城市建设学沙县、乡村建设学泰宁”。大田乡荣获省级环境优美乡镇,梅口乡荣获省级乡村旅游休闲乡镇等。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采纳代表们的宝贵意见,推动指导成熟的镇村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引进台湾团队开展集镇环境综合整治等,进一步加快完善集镇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品质提升行动,进一步提升集镇风貌、扮靓集镇颜值、提升群众幸福感。

以上答复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领导署名:邹宁生

人:梁垂兴

联系电话:7832504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331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