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12-3000-2023-00024
  • 备注/文号: 泰住建函〔2023〕16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3-31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343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泰住建函〔2023〕16号
来源: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时间:2023-04-16 11:47
县自然资源局:

陈根兴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和完善我县‘杉阳明韵’城市建筑风格维修和保障机制的建议”已收悉,现将我单位的协办意见反馈你单位如下:

通过我县近几年的努力,“杉阳明韵”建筑风格已成为泰宁县旅游和人居环境的靓丽名片,陈根兴代表提出关于建立检修部、核定维护价格、申报隐患建筑和集体采购维修服务的建议是一项有利于保障我县老旧建筑安全和美观的措施,也是一项符合群众利益和期待的工作。

为了做好相关工作,我局目前已经成立了申名办,主要配合文明办、创城办等部门,以老旧小区改造的形式,对我县的老旧建筑进行全面的排查、评估和改造。后续的给工作中,我局会配合相关单位逐步探索建立检修部、核定维护价格、申报隐患建筑和集体采购维修服务的可行性和操作细则,尽快落实到位。我们也将加强对老旧建筑的常规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领导署名:邹宁生

人:廖立明

联系电话:7836468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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