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12-3000-2023-00020
  • 备注/文号: 泰住建函〔2023〕12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3-31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348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泰住建函〔2023〕12号
来源: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时间:2023-04-15 11:44
泰宁县自然资源局

肖秋红代表提出的“关于新城区规划建设群众文化广场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单位的协办意见反馈贵单位如下:

近年来,随着城西新区的快速发展,新区人口逐年增多,群众文化广场、大型商场等配套设施缺失的弊端日益凸显,为了满足新区广大市民的普遍需求,我局将配合贵局与文旅局做好项目规划选址、周边绿化、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等相关工作。

 

 

领导署名:邹宁生

人:吴作礼

联系电话:7832164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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