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112-3000-2023-00014
- 备注/文号: 泰住建〔2023〕24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4-2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局各股室(站、所)、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县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守住不发生较大以上影响火灾事故的红线底线,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积极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维护住建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向好。根据《三明市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系统消防安全2023年工作计划任务清单的通知》(明建办函〔2023〕11号)要求,现将《泰宁县住建系统消防安全2023年工作计划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0日
泰宁县住建系统消防安全2023年工作计划任务清单
序号 |
相关任务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1 |
坚持“两个至上”,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
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至少组织一次相关内容的集体学习。 |
持续推进 |
局办公室 |
2 |
抓实职责清单落地,优化消防责任体系 |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有关消防安全专题研究,分析本系统消防安全形势。 |
持续推进 |
消化股、安办 |
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依据职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
持续推进 |
消化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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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消防审批服务。 |
持续推进 |
工改办、消化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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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在建项目工程临时消防安全“双随机”抽查。 |
持续推进 |
建筑业股、质安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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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立足“抓大防小保弱”,精准防范火灾风险 |
重点开展公共聚集场所专项整治,严查堵塞两个通道(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等消防隐患,要依法予以处置或拆除,保障消防安全;对于因城市绿化景观工程导致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问题,要依法依规排查整治;严把此类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备案关。 |
全年 |
城监大队、消化股 |
加强消防设计审查质量“双随机”抽查工作。 |
持续推进 |
消化股、建筑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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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开展燃气安全排查专项整治工作。 |
持续推进 |
燃气服务工作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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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城市老旧小区改造,指导老旧小区消防设施设备改造工作。 |
持续推进 |
公共事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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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专(兼)职、志愿消防队,明确历史建筑或传统风貌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强化消防安全巡查,建立监督检查台账,加强消防宣传培训。 |
持续推进 |
泰宁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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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新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备案抽查工作。 |
持续推进 |
消化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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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物业管理、公租房消防安全日常监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加强有关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业务能力的培训。 |
持续推进 |
房地产业和住房保障股、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心、城监大队、消化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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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开展城市公园消防安全设施检查; |
持续推进 |
市政园林所、消化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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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完善监管体制,推动治理模式转型升级 |
牵头组织与工信、技术监督局等部门不定期开展在建化工建设工程联合督查工作。 |
12月底前 |
消化股 |
实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项目与消防救援部门信息共享。 |
8月底前 |
消化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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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聚焦“三项重点工程”,实现群防群治 |
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宣传本系统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防范常识。 |
持续推进 |
消化股、安办 |
确定局大楼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本单位职工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和消防安全逃生疏散演练。 |
12月底前 |
局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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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市政消火栓的建设和维护,根据消防部门要求改造不符合灭火救援要求的城市消防供水设施。 |
持续推进 |
公共事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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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新建市政消火栓12个。 |
11月中旬前 |
公共事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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