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201-3000-2023-00009
  • 备注/文号: 泰旅委函〔2023〕2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旅游管委会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3-27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旅游管委会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321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泰旅委函〔2023〕2号
来源:泰宁县旅游管委会 时间:2023-03-28 16:07

杉城镇人民政府:

  王飞平代表提出的“关于改善杉城镇同兴社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单位的协办意见反馈你单位如下:

  杉城镇同兴社道路不在泰宁世界自然遗产地、泰宁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范围内,项目建设不受保护地的约束。本着方便村民、服务游客的理念,我委认为开通此路段可行,主管部门若同意建设,建议将该路段按旅游公路的标准建设,做好道路两侧绿化景观种植工作,提升泰宁旅游交通品质。

  领导署名:吕孙平

  联 系 人:廖胜顺

  联系电话:0598-7835517

  泰宁旅游管委会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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